每辆补贴5000元!乐东出台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措施

14.10.2021  23:17

  10月14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获悉,为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乐东出台2021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措施。具体为对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该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5000元。

  据悉,乐东黎族自治县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进行综合奖励,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奖励对象需满足条件为: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并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奖励标准上,奖励实行总额控制,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奖励标准为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5000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270辆,具体以该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初次登记上牌时间先后排序确定。

  据了解,符合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申报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月31日,申报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该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为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序推进,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开辟新能源汽车上牌专用通道。同时,相关部门要求,汽车销售企业要把产品销售优惠和政府财政奖励区别开来,严禁汽车销售企业扣除政府财政奖励后开具销售发票;汽车销售企业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奖励资格,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