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自贸港建设出台容错办法 三亚鼓励干部大胆试
23.06.2020 09:3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海南三亚近日出台“容错纠错”办法,为干部提供大胆试、大胆闯的“宽松空间”。
三亚自然禀赋优越,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以担当“排头兵”、“新标杆”为己任。为此,该市在去年印发的《关于在打造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中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基础上,出台《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工作中,开展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因无先例遵循或缺乏经验而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失误的;在推进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特别是自贸港建设、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出现一定失误偏差的;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中,为加快项目落地、提高办事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失误或偏差的;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的等6种情形,可以从轻、减轻处理或者予以免责。
《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既包含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也包含了法定机构、村(社区)等经授权或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基本实现了行使公权力的单位和个人“全覆盖”。
如何防止“容错”变“纵容”?《实施办法》厘清容错“边界”,即容错必须具备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没有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正当权益等6个条件。
此外,《实施办法》还设立“非禁即入”的兜底条款,鼓励干部卸下包袱、放开手脚,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3.06.2020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