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海南冬春火灾分析: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占比逐年增高

16.11.2021  21:13

  11月16日,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全省十年冬春火灾形势分析报告。近十年来冬春季节全省共发生火灾9901起,因灾死亡55 人、伤70人、直接财产损失2.2亿元。与夏秋两季相比,火灾起数降低5.3%,亡人数、伤人数分别高出14.6%、 48.9%,直接财产损失数高出近2倍。

  据分析,从行业火灾分布看,火灾起数相对较多是农副业1871起、交通运输业922起、商业场所690起、仓储物流207起、建筑工地125起。 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占比逐年增高。 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造成1人死亡、2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3万元,所发生的2起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火灾均发生在冬春季节。 分析发现,由电气因素引发的火灾最多,达2430起,占火灾总数的24.5%。 冬春季节是岁末年初,赶工期、促消费和迎节庆等生产经营活动比夏秋两季更为频繁,作业经营时段火灾事故较多。据统计,早上10时至夜间22时,人员白天生产作业和夜间经营服务集中的时间段为火灾事故高发时段,共发生6956起、占总数70.2%。

  为切实做好今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做好电动自行车和重点场所火灾防控的工作提示,要求各级政府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六项措施,即不准违规停放、不准违规充电、不准违规改装,落实巡查检查、落实防火措施、落实宣传警示。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村(居)两委、物业服务企业等要对群租楼、出租屋、住宅小区等,逐一落实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责任,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必须符合有关法规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可设置在建筑的架空层、地下一层;设置在出租屋等室内时,应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位实现完全分隔,可以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在开展消防执法检查时,发现在建筑物的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充电、在没有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充电等行为的,将对单位进行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