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市场名单公示)
海南省商务厅
公告
2014年第8号
海南省商务厅和海南省财政厅已于2014年11月16日至30日,先后组织专家组对通过临高、白沙、东方、万宁、文昌、儋州、昌江等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达标检查的9家农贸市场进行达标复查,并于2014年12月2日下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其中9家农贸市场条件满足《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46/T80—2007)的标准要求,拟同意通过达标复查。根据《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达标复查程序》(琼商务建[2010]409号)要求,现将9家市场名单及补助面积公示如下:
一、文昌市石玉农贸市场(改造面积12996㎡,其中拆建面积9997.97㎡)。
二、万宁市第二农贸市场(改造面积3365㎡,其中拆建面积1750㎡)。
三、儋州市万福农贸市场(改造面积7519.4㎡,其中拆建面积4433.2㎡)。
四、东方市江边农贸市场(改造面积2340.3㎡,其中拆建面积为1197.3㎡)。
五、临高县博厚农贸市场(改造面积3603㎡)。
六、昌江县沙河农贸市场(改造面积2155.8㎡,其中拆建面积1410.8㎡)。
七、白沙县金波农贸市场(改造面积3772.2㎡,其中拆建面积1894.2㎡)。
八、白沙县卫星农贸市场(改造面积2848.62㎡)。
九、白沙县邦溪农贸市场(改造面积2699㎡,其中拆建面积1375㎡)。
本公示期为2014年12月5日—11日,共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海南省商务厅反映和投诉, 电话:省商务厅纪检组:65343267、市场体系建设处65352850 。
海南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5日
来源:( 海南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