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治理,要“三分建七分管”

20.06.2017  13:12

6月14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在我省陵水召开。会议要求学习借鉴海南等地的督查和管理经验,大力推广海南省“五个一”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省区市到2020年完成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的任务。

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令人心旷神怡的风光,良好的生态,美丽的乡村,是海南的金字招牌,也是我们的骄傲。然而曾几何时,我省不少地方农村污水横流,垃圾遍地,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垃圾围村”的现象。触目惊心的农村垃圾,就像一块块疤痕,玷污了海南的风光画卷,影响了国际旅游岛的形象,恶化着农村的人居环境,制约着美丽乡村的建设。“垃圾基本靠风刮,污水基本靠蒸发”也曾经是很多农村地区的常态。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建设美好新海南,离不开美丽乡村做基石。何谓美丽乡村,山清水秀但贫穷落后不是美丽乡村,生活富裕而环境污染同样不是美丽乡村。同时,解决农村垃圾问题,不仅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需要,也是优化投资环境、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需要。当前,我省全域旅游发展态势迅猛,乡村游、农家乐遍地开花。而发展乡村旅游业的条件之一,就是山清水秀地干净。一个垃圾遍地的地方,风光再美也让人无法驻足欣赏,只会敬而远之。

值得庆幸的是,我省农村垃圾处理近几年进步显著,目前普遍建立了村庄保洁队伍,完善了收运和处理设施,各级财政将治理经费列入预算。尤为突出的是,省级政府还建立了“五个一”的动态监管制度,各市县和乡镇狠抓日常管理,让设施和机制不仅能够建起来,而且能够稳定持续运行起来。由于垃圾处理的特殊性,“三分建,七分管”是其特点。我省的“五个一”管理制度就抓住了这一特点,每天、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都有督查考核,让农村垃圾处置能够维持住一定水准,避免走样懈怠。当然,行百里者半九十,只有戒骄戒躁,拿出像城市垃圾处置那样的决心、水平和力度,我们的“海南经验”才能够继续实至名归,发挥效用。

农村垃圾治理,既要对部门职责、制度保障等问题进行明确,也要在资源配置和技术创新上下功夫。要在提高重视的基础上,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农村的垃圾污染治理要提供与城市均等的资源和服务,彻底打破“重城市轻农村”的思想格局,包括平等地承担垃圾污染造成的不利后果、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平等地享有环境权、平等地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等,真正保护农村和农民的利益;必须转变治理模式,从源头控制垃圾增量,提倡绿色消费,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还要鼓励创新技术积极参与末端治理,对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升级、创新、完善,提高垃圾使用率和处理效率,实现垃圾的变废为宝,让美丽而洁净的乡村遍布琼岛大地。

摘自《海南日报》2017.6.16 袁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