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村民“门前三包” 垃圾分类处理

19.03.2016  14:28

  见习记者 史发梅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近日我省出台了《海南省农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全面清理陈年垃圾

  《方案》指出,全面清理农村陈年垃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开展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治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到2017年,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设施设备,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评估考核验收。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乡村河(湖)水体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垃圾的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

  建立清扫保洁体系

  《方案》指出,2020年,我省将建立完善村、镇、农场环卫清扫保洁体系,包括配备垃圾清扫保洁人员,建立稳定的村庄、作业区(生产队)保洁队伍,明确保洁员职责;健全乡镇、农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负责镇区(场部)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和辖区农村垃圾的收运处理;修正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明确村民保洁义务,划定农户保洁责任区域,制定奖惩措施等,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2020年,建成城乡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安排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并投入运营,乡镇(农场)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村庄、作业区(生产队)垃圾收集设施设备配备到位。

  健全回收加工网络

  《方案》指出,将推进秸杆综合利用,解决农田残膜污染,推进农田残膜回收示范,健全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地膜回收和再利用机制。将结合实际设立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集储存、转运等设施,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将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建筑垃圾、灰渣等惰性垃圾就地就近分散处理。将从源头分类减量处理,落实“户清扫第一次分类、村庄保洁员进行第二次分类、乡镇(农场)分类转运、市县分类处理”责任,争取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