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海南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

05.08.2016  23:39

  海口网8月5日消息 (记者史发梅 通讯员杨洲)今天(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中央财政支持我省农村危房改造2.319亿元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为支持各地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近日,中央财政在已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4亿元的基础上,再次下达补助资金120.5亿元。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6.9亿元已全部下达完毕,用于支持各地完成314万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193万元。

  据悉,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万户;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重建的(含拆除屋架,重建承重结构的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3.0万元;其他贫困农户拆除重建的户均补助不低于2.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不低于0.8万元。

  此外,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风貌管理。改造后的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风貌管理要求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除此以外,农村危房改造还要符合村镇规划,对于纳入国家及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必须按《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和《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履行农房报建手续,经审核符合规定后方能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