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将建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31.05.2018  17:21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30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刘麦)日前,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方案》提出,在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乡村范围内(含国有农场、林区林场场部及其管护站、作业区、生产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2020年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

  具体的目标有: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基本完成剩余24.85万户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以气代薪工作;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建成局域供气管网。

  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庄开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垦区、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市县统一规划和建设考核。根据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状况,在公厕建设、垃圾分类示范、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区分不同目标和任务。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统筹推进。

  将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有:一是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并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加强农村保洁员管理,建立保洁员招聘、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结合实际逐步提高农村保洁员工作待遇。二是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推进乡村厕所革命。加快“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推广城乡厕所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应用。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五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六是完善乡村整治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村民要签“门前三包”责任书

  《方案》提出,要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积极发挥“一核两委一会”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制订奖惩制度,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保洁整治由农户负责,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