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央专项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24.05.2014  19:35

琼商务建〔2014〕147号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3年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央专项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

为完善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南菜北运 西果东送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579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13年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央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的通知》(琼商务建〔2013〕331号)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支持建设的项目类型,进一步完善“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强农产品流通终端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产销对接。

二、补充支持的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

(一)农产品“南菜北运”流通设施建设项目。支持企业新建用于鲜活农产品出岛流通的预冷、冷藏、交易大棚等设施及信息管理系统、检验检测系统。

(二)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新建符合市县城乡发展规划布局的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改善岛内居民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三)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引导我省农产品流通企业进一步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合作,支持海南企业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我省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扩大海南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配套建设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公益农产品市场试点,对市县政府出资建设长期稳定提供成本价或微利公共服务,具有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等功能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支持市场完善配套交易、冷藏、信息、检测等系统建设。

琼商务建〔2013〕331号文件支持的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继续申报。

三、项目承建单位资质条件

(一)农产品“南菜北运”流通设施建设和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承建企业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和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验,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城镇中远期发展规划。

(二)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项目。要求承建企业具有开发和运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应技术、资金、人才实力和相应团队。

(三)公益性农产品市场配套建设项目。要求申报主体为市县政府或市县政府委托的公益性市场业务主管部门。

企业申报的项目内容如已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本次将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市县商务、财政部门推荐文件(要求说明该企业本次申报的建设内容是否获得过或正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二)项目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报表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项目可研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

(五)项目自筹资金证明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六)项目用地所有权证明或租地协议

(七)关于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否则承担相应责任的专项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八)关于在市场发生重大波动时,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农产品应急投放、保供稳价等相关应急措施的专项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建设项目不需提供上述(三)、(五)、(七)、(八)项材料。

五、实施程序

(一)企业申请。通知下发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自愿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和报送相关材料。

(二)市县推荐。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

(三)评审确定。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对项目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相关情况和原则,按程序集体研究审核,提出具体项目安排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项目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要予以高度重视,要对辖区内的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建立项目储备库,核查企业获得过财政扶持资金的有关情况,推荐有实力、有能力、有责任感且本次申报建设内容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企业参与申报。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要实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序进行和完成,加强对承办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对建设和经营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报告。

(三)坚持市场化运作。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实效。

请各市县于2014年5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市县推荐文件和项目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分别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系电话: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65315951、65357245(传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68530222、68530516(传真)。

 

   附件:1. 2013年海南农产品流通体系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2. 2013年海南农产品流通体系项目企业申报表.xls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14年5月6日

 

 

 


来源:( 海南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