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军校招生有内部指标?别信!家长可现场监督

28.06.2016  09:06

  海南省军区招生办发布信息称,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开办了一些所谓的军校面试强化培训班,宣称由从事军队院校招生与面试的专业人士进行辅导,并通过微信、QQ进行宣传,收取高额费用。省高招办、省军区招生办不曾选派人员组织过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所谓的面试强化培训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不存在所谓的“点录

  另外,军队(武警)院校招生和地方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军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局予以配合。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的协助下,分别由军队(武警)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同省教育考试局共同组织实施,不存在其它招生机构。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由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下达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实行统考统招。考生除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还要参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所谓提前“预录”是不存在的。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收的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这些学生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规定的军检控制线,且参加由省军区系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结论均为合格。对符合以上条件且在投档范围内的,除政策允许外,一般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不符合以上条件或不在投档范围的,不可能被录取,更不会存在所谓的“点录”。招收国防生计划以及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批下达,在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可以查询,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招生指标”。

  ●不同院校面试体检时间不同

  体检地点:一八七医院

  省军区招生办定于7月2日至3日,组织报考军队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医院(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00号)体检中心(门诊部七、八楼)进行军检。考生不管报考几个志愿,只须参加一次军检。

  院校分批体检

  7月2日对第一志愿报考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军事经济学院、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后勤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约388名)。

  7月3日对第一志愿报考军事交通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海军工程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昌大学、云南大学的考生进行军检(约364名)。

  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时将核实身份,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和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正面照片5张。正式体检前一定要保证8-12小时的空腹,即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后禁食,睡前禁水,体检前一日晚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彩超后,方可进食。体检前三天饮食宜清淡,限制高脂高蛋白饮食摄入,勿食猪肝、猪血、鸭血、菠菜等食物,不饮酒,不吸烟,多喝水,利于排毒;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良好睡眠。眼科检查时,请勿佩戴隐形眼镜。检查当天要穿轻便宽松衣服,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饰品。女生请勿化妆,勿佩戴项链,勿穿带有钢托的文胸,勿穿连衣裙、连裤袜等。

  ●每天抽5名考生家长现场监督

  届时,军委训练管理部派遣人员参加面试体检工作;每天随机抽选5名考生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参与现场监督;省军区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巡视监督组,对重点体检内容进行全程监督;面试体检现场成立由省军区招生办、省考试局、一八七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复议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体检实行“双盲”检查(检查前体检表只有编号不填写考生任何信息,体检后再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体检表与考生隔离。

  7月2日、3日面试体检期间,有意向参加抽选的家长,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在考生家长代表抽选处登记,满20人后进行抽选。体检当天8:30左右,由省军区司令部作训处、政治部纪检处、省高招办各一人共同组织,纪检处同志具体实施,现场随机抽出5名家长代表,核实身份后在省军区工作人员带领下查看体检情况。

  有不清楚的可拨这些电话

  军校招生面试在即,7月2日前,省军区招生办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98-66571115、66571118;

  7月2日至6日,省军区招生办在一八七医院设立军检咨询电话0898-65920210;

  7月2日至9日,在政治部纪检处设立举报电话0898-66571262。以上电话均指定专人值班,咨询或举报时段为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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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校学员及国防生所享待遇

  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的区别

  军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第二、四军医大学招收学员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

  国防生与军队院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队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它在校大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享受高校非义务性的奖学金、助学金,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需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国防生可享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根据高校学费不同和市场物价变化适时调整,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和《军队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规定》,由驻校选培办根据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学员综合评定成绩和部队实际,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毕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

  国防生入伍后,除正常工资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符合随军条件的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经组织审批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记者许欣)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