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认罪后8年未再开庭

04.11.2014  11:25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认罪后8年未再开庭 - 海口网
来源: img.hkwb.net

  10月31日,说起自己的二儿子呼格吉勒图,尚爱云又开始哭泣,边上7岁的小孙女乌云帮奶奶擦眼泪。

  时隔18年,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再次成为舆论热点。该案或将再审引发公众质疑:此案当年为何匆匆结案,证据是否扎实?因其他凶案被抓获的赵志红认下此案,是真凶还是冒认?连日来,新京报记者走访两案的多位知情者,还原赵志红案案情细节。

  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当年办案人员处了解到备受关注的赵志红案的案情细节,多位知情人称赵志红的供述“可信度高”。

  此外,一直关注和推动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4·9”案)的新华社记者汤计称,2006年赵志红案在开庭后,他写了内参引起中央批示,该案休庭至今,8年没有再审。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一退休高层官员、“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在赵志红承认犯下“4·9”命案后,公安部刑侦局时任领导听取了有关此案的汇报,审阅卷宗后,曾明确表示:“4·9”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警方侦办有错,需会同检察院、法院协商处理。

  这位不愿公开姓名老公安表示,2005年,背负10条人命、作案27起的赵志红,正是在他的领导指挥下抓获的。赵志红被抓后,主动供称对9年前的“4·9”案件负责。但“4·9”案已于1996年案发当年结案,主犯呼格吉勒图也于当年即被执行死刑。

  赵志红“才是真凶”?

  当赵志红供述,自己是“4·9”案真凶时,曾让专案组成员大吃一惊。为确认赵志红所供述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安排4组经验丰富的干警讯问赵志红。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说,“我认为赵志红才是‘4·9’命案的‘真凶’。因为四份口供相互印证,没有漏洞。

  “1996年4月,具体哪天忘了。路过烟厂,急着小便,找到那个公厕。听到女厕有高跟鞋往出走的声音,判断是年轻女子,于是径直冲进女厕。

  “两人刚好照面,我扑上去让她身贴着墙,用双手大拇指平行卡她喉结,双脚蹬地用力。5、6分钟后,她没了呼吸。

  “她皮肤细腻,很年轻。我身高1米63,她比我矮,1米55到1米60的样子,体重八九十斤。

  这是2005年12月26日,在呼市第一看守所,赵志红向干警孟凡涛和杨山旺的供述。在之前的三次供述中,赵志红分别确认了他当年犯下此案的各种细节。

  通过相关渠道,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复印了这四份口供,“仔细比对这四份供述,几乎没有出入,如果赵志红不是亲历者,应对四组具有丰富侦查经验干警、不同时间的讯问,他不可能毫无漏洞。

  据汤计介绍,在第一份供述中,赵志红除了把作案时间错记为“96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大约10点”以外,其余细节诸如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扼颈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长等,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但是,在这次供述的最后,赵志红特意“提醒”警察:“有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准,你们自己再查查吧。

  赵志红供述的可信度

  前述“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表示,反观18年前呼格吉勒图的供述,则显得单薄得多,“两份供述摆在一起,显然赵志红的供述更可信。

  “比如,赵志红讲出的作案过程,能够判断出受害者背部有擦伤,翻看勘验记录,可以得到验证;而呼格吉勒图则说不出这样的细节。

  呼格吉勒图曾对警方供述:“……我将她抱住,是用一只胳膊将她的脖子搂住,怕她喊,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没想她咽气了……”

  这位多年主抓刑侦工作的老公安介绍,赵志红被抓获后一共供述了27起命案,此人记忆力异于常人,对于自己犯下的每起案件都记得较为清晰。他供述的最后一起案件还是“隐案(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案子)”。

  赵志红供述称,某年某月某日,他开车从呼市去另一个城市,中途搭载了一个小姑娘,半道上,他将小姑娘杀害后强奸,并将尸体埋在离行凶地不远处的一条小河边。这位领导介绍,办案民警一听,就说赵志红“瞎说”,因为此前警方没有接到此类报案。

  结果,赵志红带着警察指认现场,在涉案的那条河边,很快发现一个小土包,挖开正是那具女尸。警方随即从受害者家中证实,受害者失踪至今。因为受害者的家属不在呼市,因此呼市警方不掌握此案。

  呼格吉勒图所涉的“4·9奸杀案”中,虽然案发的公厕已经被拆,但在一片高楼中,赵志红仍准确地指认了作案地点。

  另一起案件中,赵志红供述时以为受害者已经死亡,警方找到受害者家庭,发现赵供述属实,只不过受害者在赵作案离开后,被回家的父母发现,紧急送医后获救。

  “除了‘4·9奸杀案’,赵志红供述的另26起案子件件被警方查证属实,这无疑增加了他对‘4·9奸杀案’供述的可信度。”“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称。

  5篇内参引批示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告诉新京报记者,2005年,冯志明(现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长,1996年曾参与承办“4·9”命案)曾是赵志红案专案组成员,当赵志红供出他与“4·9”命案相关后,根据回避原则,冯志明随即退出了赵志红案专案组。

  “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还介绍,赵志红所涉案件侦查完毕后,包括他在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呼市公安局等多人带着赵志红案和“4·9”案的卷宗,赴北京请示公安部。当时接待他们的是公安部刑侦局的领导。

  “后来,刑侦局领导明确答复:呼格吉勒图这个案子办错了,你们回去向政法委汇报,并会同当地检、法机关协调处理。

  新华社记者汤计介绍,赵志红供出“4·9”命案后,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以时任政法委副书记宋喜德为组长的“4·9”案件核查组,对案件进行复查。

  该核查组一位领导曾告诉汤计:“核查组已经有了结论,以法律的术语讲,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冤案。”但该核查组领导也强调:“但政法委不能改判,得走法律程序。

  “据我所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不久即组织了调查组,重新调查‘4·9’命案,结论也报给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介绍,至于内蒙古公安厅的结论为何,他不得而知。

  但“4·9”命案始终没开启重审程序。

  而在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不公开审理时,公诉机关对赵志红招认的10起强奸杀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诉,唯独漏掉了“4·9”命案。

  汤计说,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赵志红不能死,他要死了,呼格吉勒图案不就死无对证了吗?”他当即写了一份内参,呼吁重视赵志红案。在此前后,汤计先后写过5份内参,历陈应重视赵志红的供述、再审“4·9”命案。

  2007年11月,汤计完成了第五篇内参,呼吁案件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案”。这篇内参发出后,引起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最高法从内蒙古调阅了“呼格案”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

  “我的这份内参,当时中央有关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都进行了批示,原本应该择日宣判的赵志红案件,被最高法叫停了,就再也没有开过庭。”汤计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