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

19.07.2017  22:14

 

海南人大网消息(文丽霞)为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贯彻实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刘华带领由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组成的调研组,于7月4日至14日赴儋州、万宁、东方、五指山、临高、屯昌、保亭、琼中、白沙等9个市县,对我省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了执法检查前期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各市县民政、扶贫等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工作及扶贫工作的的专题汇报、并实地察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社区便民服务点、敬老院等社会救助点及扶贫点,走访低保户、困难残疾人、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重点了解各市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实施法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进一步改进社会救助工作、推动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要求,各市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坚持按照“政府统筹、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指导原则,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确保《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到实处。

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