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开展职工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琼工办发〔2015〕9号)

06.02.2015  10:31
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属基层工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38号)要求,成立了“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海南分会”(名单附后),旨在我省广大职工中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职工志愿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职工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雷锋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目标任务
        各市县总工会应尽早成立职工志愿服务机构,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海南分会,接受海南分会统一指导,统筹指导本地区、本系统开展系列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组建职工志愿服务队伍,力争到2016年,使全国参加职工志愿服务队的职工人数达到300万人。普遍建立健全职工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特色,培育宣传一批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表彰一批工会系统岗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标兵。各市县总工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较大规模的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实现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
        三、工作重点
        以各级工会组建的劳模志愿服务队和各种职工志愿服务队为主体,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以“农民工平安返乡”、“走访慰问空巢老人”、“帮扶困难职工”为主题,广泛开展两节“送温暖”职工志愿服务活动;二是以岗位学雷锋为主题,在各类企业、学校、机关、窗口单位、商场集市等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学雷锋活动,着力推动岗位学雷锋活动覆盖各行各业,融入职工生产生活各方面;三是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常态化开展以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环境美化、扶贫助困、教育服务、医疗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援助、敬老爱亲、走访帮扶等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带动职工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2015年2月中旬,各级工会要向省总报送一批两节“送温暖”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产(行)业的工作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职工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2.加大宣传,加强引导。各级工会要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职工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弘扬榜样力量,为推动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持久、扎实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1、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海南分会工作机构名单.doc  
        2、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海南分会2015年工作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