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转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08.07.2016  17:57

琼建质〔2016〕17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 转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现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的通知》(琼府办〔2016〕142号)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所有建筑工程必须设置封闭性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特别是学校周边建筑工地封闭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现场大门值班室要配足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管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要采取隔离措施,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二、加强基坑安全防护。基坑周边要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基坑上下周边要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及时排除积水,防止形成水坑,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
  三、各市县要结合我厅今年下发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地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巡查,切实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确保有效防控学生溺水事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 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