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

15.06.2020  10:13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

  (2020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发〔2020〕8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按照借鉴国际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定位、突出改革创新、坚持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践行“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承诺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扩大中国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全省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脑用心用情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12号文件和《总体方案》,更加全面准确领会党中央的战略意图,自觉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度,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牢记初心使命,扛起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坚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把准方向、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只争朝夕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以超常规的认识、举措、行动和实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应对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个大考”,答好“三张答卷”,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决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海南的重托和厚望。

   二、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政策,逐步推进“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有序推进开放进程,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到2025年前实现全岛封关运作,“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

   三、积极稳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安排,全力争取早期收获。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把握好政策优惠、特殊安排和节奏,科学制定2025年前年度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市县主体责任,层层抓紧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把握好“一线”放开和“二线”管住的制度集成创新。加快实现“一线”放开,扎实推进部分商品“零关税”政策,制定实施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零关税”正面清单,允许岛内居民免税购买消费的进境商品正面清单。加强离岛免税购物的制度集成创新,完善市场准入标准,实现免税商品与国际原产地在品牌、品种、价格上“三同步”,有效引导境外消费回流,切实增强全国人民的获得感。加强跨境服务贸易制度集成创新,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开展财税体制改革制度集成创新,实施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洋浦保税港区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管理制度,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样板间”。加快设立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三亚凤凰机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动博鳌机场升级为正式开放口岸。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吸引一批“方便旗”船舶转籍海南。用好加注保税燃油和保税航油政策。高标准建设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基础设施、监管设施,加大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科技装备投入力度,打好全面封关的基础。

   四、坚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从机构和部门设置、法律制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多规合一”“极简审批”改革、把握好“一线”放开和“二线”管住的关系、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创新抓落实的体制机制、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等方面,进行制度集成创新,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深化金融领域制度集成创新,扩充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试点本外币合一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发展创业投资,增加创业担保贷款。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谋划和促进区块链技术与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制定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相关制度,创建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为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链上海南”项目建设,创新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监管的制度集成创新。深化空域管理改革,强化海南地区低空空域划设和管理,先行先试通用航空分类改革。

   五、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把握好海南的优势和特色,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明确产业和园区年度发展目标,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重点培育壮大旅游、互联网、油气、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千亿级产业,加快发展科技含量高、生态环保、有海南特点的产业。转型升级旅游业。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和文化体育、医疗健康、购物消费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邮轮游艇、夜间经济、海岛经济、“首店经济”等消费新业态,继续办好国际旅游消费年活动,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提升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水平,加速新老“国九条”落地实施。建设气候治疗与特殊诊疗中心、康养特色小镇。加快三亚向国际邮轮母港发展。建设高端时尚消费品设计展示交易中心。办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海南岛国际电影节、国际旅游岛欢乐节等重大会展节庆活动。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综合示范区。高水平建设文化旅游园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景区和国内外知名主题公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吸引跨国企业、国内大企业集团到海南设立区域总部和设计、金融、交易、结算等功能性总部,建设飞机船舶维修、物流、融资、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基地,推动保税仓储、大宗商品交易、进口商品展销、集装箱拆拼箱等业务发展。推动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企业、机构向重点园区集聚,高起点建设海南国际设计岛。引进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加快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创建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推进国际艺术品展示交易拍卖、国际知识产权(版权)交易,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智慧海南,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数字贸易等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支持电商网购、电子竞技、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开展国家“智慧海洋”南海区域应用示范建设。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海洋工程装备、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高标准建设崖州湾科技城。实质性启动文昌国际航天城建设。推动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深入推进“五基地一区”建设,着力增加优质高效绿色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发展休闲渔业、深水网箱养殖和水产种苗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琼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加快南繁科技城、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建设。

   六、推进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推动行政审批制度集成创新,落实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库,严格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一窗受理”、全省“一网通办”,实现事项办理线上线下高度融合,打造便民智慧政务。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制度集成创新。健全政务诚信体系,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清理废除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推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享受平等待遇。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健全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涉外民商事法庭,继续引进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等多元纠纷解决机构。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深化营商环境制度集成创新,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七、大力引进优质资本,推动全球要素资源集聚。 立足国际竞争,聚焦“三大主导产业”“五大平台”“十个重点领域”,采取“云招商”等创新方式,用好用足自由贸易港政策,原则上逢双月进行集中签约,逢单月进行集中开工,加强量化考核。完善招商项目审查机制,从规划布局、用地标准、投资强度、税收、生态环保等方面把好项目准入关,把“行业领先、技术含量高、亩产效益好”和“更加注重引进外资”的要求落到实处,不能“捡到篮子里都是菜”。加强对世界500强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招商推介,吸引国际组织设立总部或代表机构。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立产业合作新机制,创建产业合作园区。加快培养懂政策、会谈判、高效率的专业化招商队伍。

   八、推进“极简审批”,形成竞争优势。 坚持“项目进园区、园区说了算、有权能定事、有钱能办事”,将“六个试行”极简审批依法推广到各重点园区,把园区需要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下放园区,调整完善园区领导架构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园区审批制度集成创新。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审查、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和社会信用体系等制度,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建立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九、坚决打击走私,维护市场秩序。 加快完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近海、岸线、岛内三道防控圈,实现对进出岛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全天候全方位动态监管。严格执行《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建立海南口岸安全风险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商品监管办法和重点敏感进出口商品监管办法。加强特定区域监管,在非设关港口设立综合执法点,加强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控管理。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协商建立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

   十、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设立风险防控专门小组,把握好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要求,深入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十三类风险,积极推进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制度集成创新,完善监管配套措施,以监管创新支撑高水平开放,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行稳致远、久久为功。大力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风险,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对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社会信用大数据平台,实现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过程监管。大力防范化解金融税收风险,构建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评估和协调联系机制,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机制,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对偷漏税的风险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大力防范化解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专用网络及风险防控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大力防范化解人员流动风险,建立健全境外人员入出境、岛内境外人员动态管理和免签外国人离岛管控体系,实现无缝联动警情处置。大力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高标准建设省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提升省级和四个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新发突发传染病、热带传染病科研及重点学科,以“全健康”理念构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十一、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加快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服务保障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高水准打造对外交流基地,建设国家重要的政商对话和“一带一路”共建平台,深化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讲好“海南故事”。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运输政策和航空运输政策,开展第七航权开放试点工作,打造四小时八小时飞行经济圈,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推动外国驻华领馆和国际组织机构、境外商务办事处在琼落地。加快设立原油期货交割库,建设国家战略能源储备基地。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打造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加强南海维权维稳和保护开发,推动海上救援基地和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建设,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

   十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不断践行丰富习近平总书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的理论内涵,打造全面小康海南范例。继续抓好“三农”领域“一抗三保”,扩大农产品种植面积,增加养殖规模,引导农民务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市)摘帽情况的监督。建立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探索解决边缘户的相对贫困问题,健全稳定脱贫和逐步致富的长效机制。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逐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队“十抓十好”目标,加快建设“美丽海南百镇千村”,继续推进“三清两改一建”,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农民素质能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国前列。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

   十三、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生态环境世界一流的自由贸易港。严把项目和产业准入关,任何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海南自由贸易港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即使再多的GDP、再多的税收也坚决不上。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合理确定生态空间管控边界,实行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探索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机制。开展海上环卫试点。完善城乡污水垃圾收集等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制度。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度集成创新。强化生态风险防控,实行最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过境的长效机制。

   十四、坚持“房住不炒”,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破除“房地产依赖症”,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进一步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实施重点城市“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调控评价考核查处机制,坚决做到任何项目不附带商品房用地。加快发展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租房、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本地居民保障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各类人才住房需求。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变相涨价、虚假宣传、违规销售、更名炒作、违法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不动产投资收购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十五、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推动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把全岛作为一个大城市、大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新机制,实现全岛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进一步做大做强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发挥“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的引领作用,带动其他区域共同发展,形成“南北两极带动、东西两翼加快发展、中部山区生态保育”格局。高度重视11个重点园区作用发挥,使园区成为自由贸易港实施早期安排、实现早期收获的展示区,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的示范区,制度集成创新的先行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和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样板区,开放、公平、安全、便利、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国内外资本、人才和各类高端要素的集聚区。加强“海澄文”“大三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功能上共享共用。推动洋浦和儋州、东方、临高联动发展,共同建设港产城一体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区。高水平推进海口江东新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建设。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规划管理一体、基础设施联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实施垦地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