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使用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的通知

26.12.2016  15:0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积极使用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绿色建材是促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以及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印发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科学、规范引导社会对绿色建材的正确使用。
  国家绿色建材评价管理办公室在其网站上公布了10类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材产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砌体材料、节能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建筑门窗及建筑构配件,其产品的具体生产规格、型号、生产企业等信息可通过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www.lsjcbs.org)查询。
  我省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选用已通过绿色建材评级标识的建材产品。目前,我省已有海南省建程建筑节能研究中心、海南省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雅克设计有限公司、海南海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4家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通过备案,鼓励我省建材生产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建材的标识评价工作。



2016年12月23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