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关于学习贯彻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精神的实施意见

10.01.2017  00:36

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洋浦工委妇工委:

  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于2016年12月12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全国文明家庭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全国亿万家庭的亲切关怀,是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遵循。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全省家庭文明建设,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进一步做好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海南省妇联就学习贯彻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精神、推进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我们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

  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家庭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既是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做好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思想引领。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把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把思想凝聚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深刻认识家庭文明建设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指引和统领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继续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倡导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家训的重要载体。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创建文明家庭的“蓄水池”。

  实践证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根植于基层,深受群众欢迎,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有效形式。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注重向日常生活渗透,向重要时间节点延伸,向机关、企事业、部队拓展,与省文明办联合做好省级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参与表彰大会筹备各项工作,继续在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良好家风涵养党风政风、滋养社会民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继续开展“最美家庭”宣讲活动,弘扬和传播好家风好家训

  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良好社会风气的集中体现。自2016年4月海南省妇联联合省委宣传部举办海南省“最美家庭”巡回宣讲活动以来,共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了8场示范性“最美家庭”巡讲专题报告会,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倡导全省广大家庭向“最美家庭”学习,弘扬和传播好家风好家训,争当文明家风的传播者和示范者,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深入挖掘,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最美家庭”宣讲活动,开展全国、省级文明家庭基层巡讲活动,用文明家庭家风故事带动更多家庭崇德尚善。宣讲活动要走进城乡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军营等场所,以小现场大宣传、小故事大影响,用生动活泼的形式打动和影响更多人,让广大群众感受良好家风家训的魅力,让越来越多的“乡邻”成“典范”,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从“听故事”到“学美德”,激发更多家庭见贤思齐、努力向善、学最美、当最美,积极传承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四、创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扎根

  家庭教育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基础,是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渠道。注重品德教育、品行培养是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内容,发挥家庭教育在价值观引导、道德教化、品行教育、立德树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家长学校,倡导家校配合,组织志愿者参与,举办亲子阅读、家庭情景剧展演、“天涯母亲学堂”“家庭教育乡村社区行”、家庭教育骨干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传播德育为先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广大家长特别是母亲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播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宣扬和传承家庭美德,培树好家风好家训,引导孩子培养好习惯、好思想、好品行,让孩子在家庭的良好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感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真正培育起来。

   五、发挥“互联网+”的全媒体传播优势,积极营造家庭文明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

  网络媒体是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宣传平台,是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助推器。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战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在团结引领妇女群众、联系妇女群众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利用妇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微博等妇联系统网络和新媒体资源,打造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的“网上妇女之家”,以专栏、动漫、视频、H5、张贴画、宣传栏等方式,搭建寻找“最美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网上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形成网上网下寻找展示、线上线下互动交流的生动局面,传播“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的典型事迹,传播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

   六、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统筹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家庭是妇联工作的传统领域和重要抓手。家庭文明是促进社会文明的基础。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谋划、重点推进。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支持,密切同当地文明办的联系和沟通,参与文明家庭的评选表彰工作,在弘扬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教、培育良好家风方面着力,切实抓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新成效。要结合妇联组织改革,把握家庭文明建设规律,整合阵地队伍、服务内容、载体项目,将家庭和儿童工作、家庭文明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使家庭文明建设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家庭、妇女和儿童。要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发展壮大家庭文明建设巾帼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促进形成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海南省妇联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