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关于优化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补充通告

06.09.2022  11:23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优化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补充通告

(临通告2022年第106号)

  为落实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市县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的精神,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现补充通告如下:

  一、有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临高,确需来临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二、有省内涉疫市县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我县。

  三、其他无疫区市县旅居史人员,在提供进入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我县。

  四、省外来(返)临高人员,在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现场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放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将按照规定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进入我县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并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省外人员入岛后在其他市县停留满3天的,按照省内人员来(返)临高的政策执行,不满3天的,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按第九版防控方案规定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严格执行《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加强物流运输保通保畅的通知》(琼肺炎指函〔2022〕40号)、《关于确保农产品运输等物流保通保畅的紧急通知》(琼肺炎指函〔2022〕50号)要求,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的情况下,行程码无“1+5”市县(三亚、乐东、东方、陵水、万宁、儋州)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有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放行;行程码有“1+5”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有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天1检)可以放行,如只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的,在通过我县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做到“即采即走即追”。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六、美台互通、金牌互通、福山互通福马大道点、225国道皇桐点均可进出临高。此外,货运车辆凭《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可从225国道和舍点、波华线南宝点驶离临高。

  七、县域内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旅居史,如发现有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被集中隔离的,费用自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原标题:临高关于优化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措施的补充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