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共7部分三大板块

29.10.2014  10:19
      第一板块 (导语和第一部分)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阐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五个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第二板块(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

  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论述和部署

  2.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立法亮点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执法亮点

  ■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亮点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5.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守法亮点

  ■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内容 ,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第三板块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结束语)

  6.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法治队伍 亮点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

  ■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7.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管党治党 亮点

  ■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 能力 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