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共建共管海南省民族歌舞团 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26.08.2014  18:08

      原标题: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与琼州学院签约,创新体制机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三部门共建共管省民族歌舞团

      解决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搬迁三亚历史遗留问题是2014年海南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之一。经反复调研协商,25日下午,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与琼州学院在海口举行仪式,签署《共建共管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备忘录》。今后,省民族歌舞团将由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琼州学院共建共管。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许俊,副省长、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王路出席签约仪式。

      省民族歌舞团是海南省唯一的省级少数民族专业文艺表演团体,2011年底,转企改制为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3月,省民族歌舞团整体自五指山市迁至三亚市,此后面临着没有办公排演场所、人才流失严重等诸多困难,5年过去仍举步维艰。

      “目前,省民族歌舞团仍然将租赁的一栋私人住宅作为临时办公、排演和演职人员栖身之地。在编职工67人中,还有36户没有房住。而且,因为没有食堂,员工用餐只能在附近的大排档里解决。”省民族歌舞团团长孙凯告诉记者,由于工作和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省民族歌舞团人才流失严重,2009年至今,离职的演职人员多达28人,其中不乏一级演员、一级作曲等优秀人才,严重影响了省民族歌舞团的正常运营。

      去年9月底,省文资办对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后,对其面临的困难高度关注,全面调研。在综合比较分析各种方案的基础上,决定采取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与琼州学院共建共管的方式,由省文资办负责继续提供政策扶持,三亚市政府负责继续加大财政支持(从2014年起每年扶持200万元直到省民族歌舞团正式搬迁到琼州学院为止)和提供公益性演出任务,琼州学院负责解决省民族歌舞团员工参加教学、演出和未来的“出路”,共同解决省民族歌舞团面临的现实问题。同时,孙凯表示,省民族歌舞团也将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许俊指出,省文资办、三亚市政府与琼州学院共建共管省民族歌舞团是海南省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件实事。今后,省民族歌舞团的功能将更加丰富,职责也更加明确。他希望,在拥有更广阔平台和发展空间后,省民族歌舞团不仅要继续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节目,也要承担起一定的教学任务,更要肩负起海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挖掘、研究和传承的责任,成为外界了解海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渠道之一。(记者陈蔚林实习生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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