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电动车停车位理应免费

31.05.2016  21:14

  由于权限移交下放,海口电动自行车占道停放管理陷入“真空期”,由此也引发了电动车是否该收费管理的争议。

  电动车停车是否该收费,应区分对待。如果是企业、商家在自己权属土地上规划的非机动车停车场位,因具有市场属性,相关企业及商家在取得收费资质后有偿开放使用,并无不妥,相关部门可通过管理规范收费。如果非机动车停车场位所占据的是公共道路等公共资源,因具有公共属性,理应免费开放。

  公用非机动车停车位应该免费,也必须免费。一来,收费于法无据。目前对于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的依据是《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且仅适用于机动车。换句话说,公用非机动车停车位收费无法律依据,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政府部门并无收费权限。二来,这些公用非机动车停车位占用的是公共资源,从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来看,免费交还公众使用也属理所当然。三来,从便民、惠民的角度来看,政府部门也不应与民争利。海口市电动车数量超过50万辆,电动车出行方式占总出行方式的34.9%,是城市的主流出行方式,涉及人数较多,尤其是低收入群众较多,本着惠民利民的原则,相关部门应当让利于民。从南海网调查显示的民意基础来看,95%的网友认为公用电动车停放点应该免费,若是收费管理,恐怕就是逆民意而为了。

  至于说公用非机动车停车位上电动车频频被盗,笔者认为,这不是停车位该不该收费的问题,而是该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问题。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接到电动车被盗警情2652起,占全部盗窃警情的33%,有65%盗窃电动车的警情发生在无人看管的公共街区。这显示还有35%的电动车被盗,不是发生在无人看管的公共街区,且不少电动车就是在收费停车点被盗,收费者也大多拒绝照价赔偿。由此可见,有无看管不是电动车是否被盗的唯一条件,且即便是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公共街区,绝大多数被盗电动车也都上锁了,还有不少电动车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盗,可见盗贼之猖狂。而同样停放于无人看管的泊位上的机动车,被盗的比例就很低。可见案件侦破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才是影响公用停车位上非机动车被盗的重要因素,对此应从改善社会治安着手。

  公用非机动车停车位一旦开始收费,可以料想的是,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定会被挤破脑袋争着承包经营,而位置偏僻的路段必然被弃之如敝屣,且难保收费后此前出现只重收费、不重管理、不开发票的情况不会再现。如果按照每辆电动车每日停放两次计算,单车全年停车费用将高达720元,全市50万辆以上的电动车每年停车费用将不下3.6亿元,这对百姓而言,可是一笔不少的费用。是顺民意而为,还是与民争利,还望相关部门三思而后行。(饶思锐)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