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调研变公款旅游 粮食局4干部受处分

16.08.2014  16:34
海南网台消息(直播海南):
        早在2012年,国家就出台了八项规定,不允许国家公务人员巧立名目,以公谋私。然而,日前,三亚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粮食局借组织外出考察调研之机,安排公款旅游问题进行查处,并公开通报。
        通报称,2013年10月21日,三亚市粮食局原局长符某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局领导、各科室领导和业务骨干、下属的市军粮供应站、市粮食储备库业务骨干,分两批到外地考察调研。2013年11月2日到13日,第一批考察成员8人,先后到哈尔滨、长春、沈阳和大连等地进行考察,历时12天,除4天用于业务考察调研外,其它时间则安排到各个景点公款旅游。第二批成员5人,于2013年11月26日到12月8日,先后到内蒙古、宁夏和甘肃省进行考察调研,历时13天,除2天时间考察外,其余时间则安排到各地景点公款旅游,共计花费105909元。
        今天,记者从三亚市粮食局了解到,当时局里委派各基层的领导干部,到外省学习粮食储备以及精粮供应服务等业务。不过,在制定考察学习计划时,有个别干部提出从未出过省,为什么不乘机到外地旅游一下,于是,在考察学习计划中,便增加了旅游景点观光的内容。
        问题查实后,三亚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三亚市粮食局原局长符致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副局长陈钟声、叶蓉花和副调研员吉家荣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市粮食局参加考察调研的13人全部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并记入市粮食局基本账户。直播海南记者报道。
 
 
        (视频编辑:王昌运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