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今年高招各批次学校志愿填报时间

18.06.2018  10:11

  本报海口6月17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高春燕)省教育厅今天印发《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明确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A批、本科B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学校志愿填报时间。

  其中,6月27日8时至17时30分,填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不含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本科学校);7月6日8时至8日17时30分,填报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本科学校志愿,以及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含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学校志愿;7月24日8时至25日17时30分,填报本科B批学校志愿;8月3日8时至5日17时30分,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学校志愿。

  各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的时间为——本科提前批:7月11日上午;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本科A批:7月19日上午;本科B批:7月31日上午;专科提前批:8月8日上午;高职专科批:8月13日上午。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我省平行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查阅《填报志愿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计划,准确无误“点击”报考学校和专业,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本人的意愿一致。考生需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了解拟选择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确定报考学校和专业。

  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其中: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体育类考生既可以在各批次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考生如果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填报了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如填报了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他批次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省考试局强调,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操作,因本人操作不当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因本人泄露个人密码造成志愿信息被他人更改,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其他填报志愿的要求可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看。

我省今年高招录取7月10日至8月15日进行

  本报海口6月17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高春燕)根据省教育厅今天印发的《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今年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工作共分5个批次进行,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根据安排,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2日。其中,艺术类本科“校考”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2日,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2日。

  本科A批录取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22日。其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本科B批录取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1日。

  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中,需面试的公安类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3日,招收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等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以及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8月7日至9日。高职专科批录取学校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5日。录取结束后,本省高校不再根据学生入学报到情况安排补录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省考试局、各高校和各市县教育局要加强考试招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廉洁自律、服务考生的意识。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监督,严厉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败坏党纪政风的行为。

  省教育厅明确,高校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公职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