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确保国庆期间全省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09.10.2016  23:34

        2016年国庆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公安部关于做好国庆节安保工作的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各项安保工作,确保了国庆期间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据统计,国庆节期间,全省110报警总量13404起,其中刑事案件470起,同比下降18.8%;治安案件3767起,同比上升26.2%;交通事故1513起,同比下降17.5%;火灾16起(无人员死亡),同比下降15.7%。全省未发生涉稳涉恐、涉枪涉爆、群体性械斗、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为确保全省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全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总体部署,省公安厅进一步抓好国庆节期间安保工作措施的落实。节前,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国章成等厅领导多次召开国庆安保工作部署会。省公安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公安机关节日期间安保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大警力部署,重点抓好社会面管控、景区景点人车疏导、道路交通和消防管理,坚决打好国庆安保这场攻坚战。

      为确保各项安保措施扎实到位,国庆节期间,省公安厅领导国章成、韩精华、董长青、刘道君、商万森、张兆腾、曹晶、江伟等轮流在省公安厅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每天视频调度各地公安机关,通报情况,查找问题,落实责任,指挥全省公安机关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节日期间,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市县开展督导检查。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坚持在岗在位,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安防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对主要路段、治安卡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监管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反恐维稳、道路交通、巡逻防控及内部安全防范等工作。由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了各项安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针对国庆黄金周旅游人数多、车流量大、公共安全防范难等特点,全省公安机关加强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开展武装巡逻和联勤查控,重点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严防发生暴恐活动和个人极端行为,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为全省人民和中外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节日期间,全省共排查矛盾隐患136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8起。

      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提高社会面防控等级,根据本地治安形势,强化警力部署,完善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共出动警力9300余人次,车辆3200余辆次,实行公安、武警、特警联勤联动,增强应急处突机动力量,强化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区域的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督促指导医院、金融单位、金银珠宝店、水电油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打击街头两抢和盗窃等高发多发侵财性案件,严防发生内部单位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港务、铁路公安局节日期间在琼粤公安检查站加派警力,提高勤务等级,加强对过往人员、车辆和物品的检查力度,共查获网上在逃人员1人,查获管制器具3件,排查重点人242人。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景区景点道路交通状况,实时监控车流量,在节初和节末车流高峰期,在路面增加警力,同时,采取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路况信息提示出行人员和司机,并随时关注天气变化,积极协调交通运输、旅游、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辖区主干道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易堵路段、事故易发路段、景点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切实加强对超速、超员、酒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取得明显成效;消防部门会同辖区派出所组织1360个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共检查单位3325家,发现火灾隐患4653处,整改隐患3801处,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组织消防宣传活动98次,通过媒体播出消防安全提示130余万条,发送消防提示短信11.7余万条,实现了全省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目标。

      节日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请示报告等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科学安排民警轮值轮休,全体民警始终坚守在值班备勤一线。在加强执法执勤工作的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办公场所、车辆、文件、枪支等重要物品和警用装备的管理;派出警务督察人员深入一线基层所队对执法执勤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确保了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内部安全和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