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部署加强全省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04.03.2016  17:29
        3月1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和严密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决定从3月1日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净土行动”春季会战,以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副厅长国章成在会上传达了公安部和省领导关于“2月29日海口小学生被砍伤”案件的批示指示精神,并对加强和严密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部署。副厅长韩精华通报了“2。29 ”案件情况。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学校安全牵动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当前,一些市县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必要的防护力量、安全设施长期缺位,对安全防范存在侥幸心理。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血的教训,会后各市县公安局局长要将会议精神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本地区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公安机关要以此为契机,主动协同有关部门抓好隐患整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创造有利条件,着力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经费、人员和设备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突出重点,狠抓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直至大学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要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所学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整改一批安全隐患。要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跟踪督办整改。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报告党委、政府。治安、交警部门要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与交通秩序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隐患检查治理力度,有效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要对辖区内各类重点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进行滚动排查,会同有关单位、社区、家庭落实稳控措施和看管责任;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巡逻的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组织足够的警力,协调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治安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地预防校园及周边发生针对学生的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一旦发生此类案事件,要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及时稳控事态;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内部保卫人员的专业指导培训和突发事件演练,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坚持严打方针,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坚持快速反应,快侦快破。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打击整治行动。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检查督促,推动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贯彻《内保条例》,落实内部单位安防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明查暗访力度,落实问责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坚决做到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对于因工作走过场、安全隐患大,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提请综治部门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省公安从今天起成立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副厅长国章成任组长,副厅长韩精华、李洪和纪委书记曹晶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总队,并下设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组、案件侦查指导组、督察组等,分别由治安总队、刑警总队、督察总队等牵头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