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乐东分公司总经理林涛公款旅游 被给予党内警告

17.12.2014  18:38

      今年以来,省国资委纪委对全省国资系统企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20条规定精神问题,国资系统企业多名管理人员受到处分,有效遏制了奢靡之风,国资系统企业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

      2014年3月,省国资委纪委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林涛立案调查,林涛因利用接车机会公款旅游,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2014年8月,对海南联合资产二级公司海南省德信公司总经理邢增丰立案调查,邢增丰因违规入股家家泰公司并兼职取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8月,对海口市家家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薛李明立案调查,薛李明因瞒报补偿工龄多领经济补偿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2月,对海南汽运物业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李强,海南汽运物业公司党总支书记李金恒发放购物卡问题立案调查,正在审理中;2014年12月,对海汽集团公司琼中分公司总经理杨叙波用公款购买月饼问题立案调查,正在审理中。

      此外,省国资委纪委还对海南省路桥公司符福蛟今年国庆期间公车私用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公车私用所产生的燃油费由符福蛟个人承担,并由路桥公司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记者梁振君)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