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员工称被公司带去管制3小时:像犯人一样对待

18.03.2016  09:59

  在威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作2年多的肖先生最近遇到一件让他非常生气的事情。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莫名其妙地把他带到一间办公室内“管制”了3小时,不能随意走动、不能吃早餐,让他受到极大的污辱。为此,肖先生向海口金盘派出所反映,要求这位负责人赔礼道歉。

  据肖先生介绍,他在该公司从事汽车骨架工作。3月15日上午8点,他如往日一样按时到公司上班。他所工作的班组长王某随即把肖先生带到公司人事部,并把他交给一位姓李的人事部负责人。上午8点40分,李某随后把肖先生带到一间简易的办公室内,叫肖先生坐着不要动,哪里也不能去。

  对此,肖先生感到莫名其妙。

  肖先生告诉记者:“李某对待我像犯人一样,说话的口气很差,把我一个人管制在办公室内,叫我不能随意走动,不能吃早餐。我提出的问题,她也不回答。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误,遭到如此对待。

  当日上午11点40分,李某来到肖先生坐等的办公室内,通知肖先生可以走了。

  16日,肖先生就此事向金盘派出所反映。民警仔细询问事情的经过后称:“事情还没触犯刑法,属公司内部矛盾。

  随后,民警打电话叫威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前去协调,但该负责人没去。

  17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公司的人事部负责人李某。李某告诉记者,因公司业务减少需要调整一部分员工的工作岗位,但谁都不愿意被调整。为此,公司部门负责人定于3月15日对肖先生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然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商量了一个上午也没把事情定下来。因此让肖先生在一间办公室内等了3小时。“公司没有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肖先生实行管制,只是叫他坐在办公室内不要随意走动。

  采访结束时,李某仍没向肖先生赔礼道歉,她认为自己没有错。(记者聂元剑)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