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职工申请休15天带薪护理假 公司不批准,咋办?

28.01.2018  14:51

      独生子女职工申请休15天带薪护理假

      公司不批准,咋办?

      省人社厅:员工符合休假条件提出申请被拒,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省人社厅厅长何琳

      去年7月21日,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规定》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过去近5个月。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大多数受访者表示没听说过该政策。昨日下午,列席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海南省人社厅厅长何琳表示,凡是法律规定的假期,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用人单位必须批准,否则涉嫌违法,职工可向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记者走访】

      27人受访,只有3人知道“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目前,国内多地已出台政策拟设“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引发社会关注。去年7月2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决定由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来自公司、医院、银行等不同行业的27名独生子女职工,其中只有3名受访者表示知道“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的规定,其余受访者均表示未听说过此项政策。

      李女士

      航空公司售票员

      “工资按天算,请长假会影响收入”

      36岁的王梅是某航空公司的售票员,来自安徽,在海口居住近12年。王梅告诉记者,她是独生女,由于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回老家陪父母。“爸爸妈妈都已经60多岁,小病不断,我一直很担心他们的身体。但是我的工作太忙了,回去一趟不容易。”王梅说。

      记者告诉王梅,我省已经实行“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王梅说,自己没听说过该政策。

      王梅的同事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来琼工作10多年,目前已落户海南,父母均已经60岁,在辽宁老家生活,父亲患有慢性病,平时吃药控制。她告诉记者,家里有急事需要请一两天假比较容易,请长假需要提前申请,而且她的工资是按天计算,请长假对收入影响很大。

      王先生

      家电公司销售员

      “大公司才有可能给员工批‘护理假’”

      海口某家电公司的销售人员王先生称,他不知道有“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

      王先生告诉记者,“我觉得能批假的公司应该比较少,除非是规模比较大、机制完善的大公司。”王先生认为,规模比较大的公司一般都会有一套完善的机制,来应对员工的突发状况,而规模小的公司可能不会给独生子女职工批准带薪“护理假”。

      山东籍的小邓是一名90后,是一名独生女。小邓介绍,她知道有“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但是父母健康状况尚好,自己不知道是否符合休假要求,因此没有详细了解过此项政策。

      谭女士

      公司人事负责人

      “不知有‘护理假’,将尽快研究”

      30岁的谭女士是海口龙昆南路附近一家旅行社人事部的负责人,也是家中独生女,母亲64岁,父亲今年67岁,患有慢性病,但未住院。谭女士表示,未听说过“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也未有员工前来咨询。

      “请假要请示领导,请长假的话需要领导签字。”谭女士告诉记者,公司人手紧缺,员工请假时间长会影响整体的工作量,所以请长假比较难。谭女士表示,作为公司人事部的负责人,她将组织同事尽快研究《规定》,若有符合休假条件的同事需要申请“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他们将向领导提出。

      记者从多家公司人事部了解到,不少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不知道有“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不过他们表示,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申请,他们都会按规定给予批准。

      律师说法

      员工符合条件,公司不审批则违法

      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介绍,规定制定施行后,让普通百姓、企业了解该项政策,一般需要一定时间。而在规定施行过程中,企业没有义务对规定进行宣传与宣讲。规定实行后,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员在有需要时,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如果公司不予审批,则公司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省人社厅】

      员工符合法定条件并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申请遭拒可投诉

      “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的,跟年假、产假等一样。对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只要员工符合法定条件并且提出了申请,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批准。”昨日下午,在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社厅厅长何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规定出台时间不长,社会知晓度还不是特别高,但这不能成为用人单位拒绝批假的理由。

      何琳表示,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会加强监管用人单位对“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规定的执行情况,如果职工在申请这一假期时遇到用人单位不批准的情况,可以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向人社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父母心声】

      “好是好,但怕影响孩子工作”

      15天“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不长不短,但可以让员工抽身陪在父母身边,父母在生病时不至于病床前无人照料。

      近日,记者来到海口市滨江路一小区走访。居民王阿公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摔倒受伤,住进了医院,在三亚工作的儿子急匆匆赶回海口陪床。但儿子工作繁忙,在王阿公住院期间,他看到儿子时不时进进出出接打电话,处理工作上的事情。“他能回来照顾我是好事,但是看到他这样忙,我心里不踏实,怕影响他工作。”王阿公说。

      在一旁的符阿婆说,“老人过了60岁容易生病,我觉得应该把假期再延长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