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照明节能计划海口完成95%

21.10.2014  12:38

  海口网10月21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陈敬儒)记者从市科工信局获悉,截至目前为止,海口完成公共机构照明节能改造实施计划的95%以上。完成室内照明灯具更换工作,对全市25家公共机构进行了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大部分公共机构均已完成自身的公共办公楼的节能改造,均已更换绿色高效节能产品。

  近几年来,海口稳步推进绿色照明示范省工作建设,淘汰落后照明产品。对照“海南省淘汰和推广使用的照明电器产品目录”,对38家床位数在200 间以上的宾馆酒店进行了统计。据统计,有29家单位现使用灯具总数量为211170个,已淘汰灯具数34309个,现淘汰类灯具还在使用数量共62593个,已购买推广灯具数量共121380个,已推广使用灯具数量共142469个。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着重检查机关水、电、油耗管理,强化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活动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灯;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实行公务车辆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