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即日起重罚公交车甩站甩客违规停靠等行为

21.10.2015  19:37

   海口网10月21日消息 (记者 袁宇 通讯员 王南)10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即日起,对于违反公交车驾驶员“八不准”和出租车驾驶员“八不准”的司机,执法支队将依据有关法规重罚!

  “执法支队将对各种公交出租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就按‘上限’处罚进行查处。”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严管重罚,实现海口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营运秩序,提升行业形象,助力海口“双创”工作的开展。

   重点查处甩站甩客、拒载不打表、违规停靠等行为

  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支队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注重长效”的原则,依法查处甩站甩客、拒载不打表、违规拼客宰客、违规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等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海口公交车、出租车行业形象,推进“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介绍,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若存在语言不文明、服务态度不好、仪容不整、驾车时打手机、车内抽烟、不配合乘客合理要求等不文明行为时,执法支队将依据有关法规从重处罚。同时,市交通执法支队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我们将确保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建立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违规驾驶员进行通报。”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支队将定期把查处到的驾驶员违规行为通报给公交出租车企业,督促其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和文明行为培训教育。

   违规行为按“上限”处罚

  据悉,市交通执法支队将对公交车拒载、甩站、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依序进站、不按规定的区域停靠、无故返途等行为依据法规按“上限”3000元罚款标准进行处罚。出租车甩客、不按计价器显示收费、不使用计价器、故意绕道等行为依据法规按“上限”2000元罚款标准进行处罚;拒载按“上限”500元罚款标准进行处罚;异地出租车违规经营按“上限”2000元罚款标准处罚,异地出租车驻点经营的将处以最高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