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全面理解中央环保督察深刻意义

18.08.2017  19:00

编者按

中央环保督察最后一批8月15日全部进驻到位。很多老百姓对督察组十分期待,有的直言:“ 督察组早两年来就好了。”但同时,社会上也有一些因违法排污企业被关等原因而产生的负面情绪。无论是中央环保督察,还是大气污染治理的强化督查,目的都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那么,为什么社会上会存在一些负面情绪和不同声音?其本质是什么?我们组织了本期讨论,希望引发思考。

要算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

关停“散乱污”企业是对过去执法不严的纠正,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阵痛”。但从全局看,却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为“腾笼换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贺震(江苏省环保厅)

随着中央和地方环保督察以及专项强化督查不断推进,有的地方出现了质疑的声音,认为关停“散乱污”企业对当地民生造成了影响,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

一些企业老板和少数人囿于个人利益,发出一些杂音并不奇怪。但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主流媒体赞同、附和,实在不该。之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关人员站位低,只看局部和眼前,没有把长远账算明白。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在云南视察工作期间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深刻论述,为我们如何解决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这道题给出了明确的方法。

正确理解环保督察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需要理清三个关系,算明白政治账与经济账、全局账与局部账、一时账与长远账。

首先,发展的量与质的关系。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存在的“散乱污”企业确实解决了一些就业问题,为当地贡献了一些GDP。但并不能说这种现象合理。这就如同一个浑身是病的虚胖汉子,虽胖却不健康。“散乱污”企业大多集中在低端产业,消耗大量的资源能源,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对地方发展的贡献却微乎其微,但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贡献”却很大。要这种有量无质的GDP,得不偿失,因为“散乱污”企业造成的生态环境欠账终究是要还的,甚至是加倍偿还。因此,这种有量无质的发展不要也罢。

其次,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散乱污”企业大多环保投入很少,甚至没有治理设施,污染较重。相较于运行了环保设施的正规企业,其产品成本会低一些。这就破坏了市场公平,不利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阻碍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如同小偷长期靠偷盗过日子,虽然能维持生活,但终非正道。关停这样的企业,是对过去执法不严的纠正,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阵痛”。但从全局看,却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为“腾笼换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第三,一时与长远的关系。生病了就要治病,治病就要花时间和钱。治病期间肯定要影响收入,甚至消耗一部分原有的资产。短期内收入确实少了,但这是值得的、必要的。如果有病不治,就可能会小病拖成大病,甚至成为不治之症,要花更多的时间与资金。在生态环保方面,也是如此。铁腕治理环境问题,淘汰工艺落后、产能过剩的企业,减去低质量、低水平的发展,是为未来更好的发展积蓄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在快速发展中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明显的短板,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样的状况,必须下大气力扭转。”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当代环保人的历史使命。突出环境问题必须下大力气治理,生态环保短板必须下大气力弥补,打着“发展”旗号的污染绝不能继续纵容。

面对质疑,一方面要“ 不畏浮云遮望眼”,丝毫不能动摇决心,丝毫不能放松环境执法的力度,决不能对“散乱污”企业心慈手软,使之苟延残喘。持续保持环保高压态势,依法严格监管、铁腕治污。另一方面,既然社会上出现了质疑声,我们也不能完全无视,而应坦然面对,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以凝聚环境保护的社会力量。各级领导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切实解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这道题,把账算明白。否则,思想不通,口号喊得再响,行动也是消极的。

别做不负责任的吃瓜群众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个简单的点赞或转发,也就代表了你的态度。尤其是在中央环保督察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容不得随波逐流、随声附和的不和谐之音。

◆周斌(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启动至今,中央环保督察已完成3 个批次,初步罚款约8.8亿元人民币,立案侦查1183件,问责11390人,环保执法持续高压态势。

如此高规格、高强度的环保督察工作应该说是史无前例,也是人民群众期盼已久、拍手称快的。但同时也发现,社会上对环保督察有一些负面声音。为什么会产生负面情绪?怎么合理认知这样的信息传递? 笔者进行了分析。

别有用心者。这些人往往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却因一己之私,企图通过舆论压力,干扰环保督察。譬如,有官员底气不足,担心头顶上的乌纱帽,从内心里抗拒督察,寄期望于督察组能走马观花、点到为止。再譬如,有企业家对环保工作抱着摆摆样子走过场的态度,发现中央督察动了真格,便千方百计以经济发展、职工就业等为理由向督察施压,更甚者裹挟地方政府一同对抗督察。这些人发出的噪声用心险恶,危害极大,也正是督察组需要真督真察的重点对象。

网络上的喷子。何谓喷子,指的是爱好胡乱指责而不通情达理的人。他们潜伏在网络上,抓住了一些网民碎片化阅读,不去探究事件来龙去脉的特点,妄议大政方针、颠倒黑白、煽动民意,或者直接泼妇骂街、以泄私愤。一听到中央环保督察,这些人便能将“抓人”、“强拆”、“重罚”的帽子一一扣上。这些人虽然只是沧海一粟,但浑身戾气却很容易传染,危害不可小觑。

博眼球的段子手。段子手们发出噪声往往只是为了博眼球,获得更高的点击率。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才思敏捷、风趣幽默,却没有用在正道上,把戏谑大政方针作为出位手段。雾霾天便是“ 厚德载雾,自强不吸”;空气质量改善了,又成了企业关门请喝“ 西北风”。凡事都有一个底线,就像尊敬自己父母一样维护祖国的尊严。有了这个底线好多段子手就可以从跳梁小丑变成真正的幽默大师了。

不负责的吃瓜群众。吃瓜群众是个数量庞大的群体,点赞和转发是吃瓜群众最常见的两个操作。而有些不负责的吃瓜群众见风就是雨,不分青红皂白。孰不知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个简单的点赞或转发,也就代表了你的态度。尤其是在中央环保督察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容不得随波逐流、随声附和的不和谐之音。

中央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关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举措。当下,必须激浊扬清,砥砺前行。

督促地方形成环保长效机制

环保督察查出的问题恰恰反映了当前我国地方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诸多漏洞及不足。因此,环保督察的最终目的应是督促地方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岳小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环保督察在社会上掀起了一阵环保风暴,体现了党中央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环保督察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展开。经过前几轮督察,环保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一大批问题企业被查处,一些地方的行政人员被问责,督察整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环保督察查出的问题恰恰反映了当前我国地方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诸多漏洞及不足。因此,笔者认为,作为一种监督检查地方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环保督察的最终目的应是督促地方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第一,地方党委政府应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认识。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特别是重大项目上马时,要充分考量环境影响,建立项目审批决策机制,把好项目决策关,对达不到法律和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能批准上马。如果在项目开工或运营后再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则会事倍功半,既会造成群众不理解,引发社会怨言,又有损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同时,地方环保部门应严格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进行环境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在行政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秉公执法。在环境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进行许可或监督。

第二,企业必须积极守法。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大部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如果每个企业都能积极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刻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那么我们离实现碧水青山的美丽中国梦就更近了。

第三,公众参与渠道要畅通。环保督察解决了很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而群众的意见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突出环境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是一个累积的过程。如果在问题产生之初、污染项目上马之前,公众的意见建议得到积极采纳和解决,那么一些矛盾就能消灭在萌芽状态。

针对舆情精准施策

对待社会不同声音我们要认真分析,对于怕被问责的地方领导、环境污染者,要加强对其教育和引导。对于百姓生活必需的服务业,要帮助尽快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姜文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环保督察对强化地方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功不可没。但社会上也有些人对环保督察还存在疑虑,甚至出现负面情绪。深入分析,可能有几方面原因:

一是不作为、乱作为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怕被问责。中央环保督察是一把利剑,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因环保工作不力可能被追责,因此对督察工作态度不积极,甚至唱反调。

二是环境污染者发财梦被打破。有些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一时经济利益,中央环保督察将这些问题企业“ 关停并转”,企业负责人发财梦被斩断,因此会产生怨言甚至不满。

三是部分不了解真相的人民群众受不当舆论左右。中央环保督察查出了当地一些“ 散乱污”企业的问题,有些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的企业被关停,一些百姓生活受到影响,加之社会负面情绪流传,会让一些不明就里的百姓以讹传讹。

对待社会不同声音我们要认真分析。对于怕被问责的地方领导、环境污染者,要通过舆论宣传,教育和引导其转变思想理念,树立破坏环境理应接受处罚的价值观。对于影响人民生活的情况要因地制宜,地方政府要及时采取对策,帮助百姓生活必需的服务业尽快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将影响降低到最低。

展示督察成果强化正面宣传

◆李学辉(湖北省巴东县环境监测站)

开展环保督察和强化督查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里幸福生活。环保督察一方面是对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做一次全面体检,鞭策地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更为重要的是,环保督察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顺应民心,强调民生。它既是党中央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其实,一些违法排污企业的受益者只是个别经营者、所有者、关联人,并非一方百姓,而且这些企业严重危害周边群众健康,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整治这样的企业,影响的只是违法获取利益的一小部分人,不仅对经济发展和群众福祉不会产生伤筋动骨的危害,而且带来的或许是脱胎换骨的发展。“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百姓就业增收”“扰乱正常社会生活秩序,迟滞城市快速繁荣发展”等说辞,只是保护污染企业和个别人利益的幌子。

因此,为了人们能够倘佯在蓝天下、碧水边,在干净整洁的城市里、鲜花盛开的村庄内,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看见美丽的景致,实现百姓追求的美好生活,就必须把环保督察工作进行到底!

一要持续开展环保督察,保持环保监管高压态势。不仅要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依法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还要依据党纪国法,督察地方党委政府环保责任。要把损害生态环境质量,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责任人、关联者等即得利益人绳之以法。同时,要把督察反馈事项落细落小落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绿色健康发展。

二要充分展示督察成果,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仅要公示查处的违法企业、处理的相关犯罪人和违纪者人数、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把督政反映出来的重大生态破坏问题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还要把整治污染企业和生态修复取得的进展和效果,通过各种渠道、利用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意识,辨别是非,认清问题,支持督察。采取各种方式,强化正面宣传,有理有据回击负面声音,赢得全社会理解和支持。

依法经营是企业应守底线

◆刘贤春(安徽省肥西县环保局)

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治理污染、达标排放,是企业应该具有的基本责任和底线。达不到环保要求或违法排污,污染了环境,危害了环境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就要依法整改。整改不过关的,就要依法关闭,这是天经地义,合法、合理、合情。

面对一段时期以来的环保督察,总有一些企业要么心存侥幸,要么充满情绪化,以种种说法混淆视听,搅乱社会舆情,其目的都在于维护其违法违规情况下所得的私有利益。实际上,如果企业严格守法生产,依法履行环保责任,把企业污染治理做到最好,非但不会受到环保督察的利剑斩舍,还会成为正面导向的标杆。企业利益不但不会受到影响,还会受法律保护,实现利益最大化。

企业要想发展壮大,特别是一些“散乱污”企业要想不被新发展理念所荡涤,不被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浪所淘汰,就必须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企业责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过去的小农经济意识彻底决裂,脱胎换骨。否则,如果仍抱着旧思想,一味靠消耗资源、牺牲环境,甚至用环境违法成本获得一己私利,这条路就很难走通。

过去一段时期,为了解决群众温饱问题,过多地强调了发展的重要,而忽略了环保的重要,因此也使一些企业经营者养成了惯性思维,以至于当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到来时,一部分人思想准备不足,适应不了。企业经营者应看清大势,明确方向,转变思想,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迅速跟上时代步伐,成为环保的守法者、保护者、推动者,任何抱残守缺者都将失去生存空间和利益市场。

应当看到,对于企业的发展,政府历来都极为重视,大力扶持,但前提必须是遵纪守法。环保督察和强化督查中,被依法关闭的多是“ 散乱污”企业:无证无照,不办任何环保手续,污染严重又拒不治理污染,对一方大气、水及饮用水源、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安全威胁,群众污染投诉不断。即便如此,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还是给了整改的机会,有关企业应抓住时机,积极整改,完善治理设施,而不应发泄私愤,自我断路。

生态环境是宝贵的生态产品,生态资源是人民群众的共有财富。愿所有企业都为群众头上的蓝天脚下的青山绿水,付出应有的一份责任。

澄清错误认识积极整改

◆熊孟清

面对环保督察和强化督查,有的企业和政府部门对整改存在怨言,甚至消极整改。有的当耳边风,我行我素,致使问题依旧;有的应付了事,督察组在场时积极整改,督察组一走便恢复原形,致使整改无效;有的选择性整改,做些表面工夫,致使整改不到位。

分析原因,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可能因资金安排困难而消极整改。在这种情况下,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扩大生产,看似合情合理,但其实是错误的“发展—污染—治理”发展观和绩效观作祟。因此,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在有限资金约束下坚决转型调结构,走生态环境导向发展的道路。维持一定的经济发展活力,但决不用生态环境赤字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

广东普宁市铁腕治理练江流域印染污染的经验值得借鉴。普宁市树立环境与经济融合发展理念,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全面落实印染企业按量达标排放核查。通过综合治理,练江水质持续改善,基本消除了黑臭现象。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因难舍眼前利益而消极整改。一些污染大户可能是地方的支柱企业,为了照顾眼前利益,地方政府和企业相互照应,抵制、应付或选择性整改。在流域治理方面,上、下游地区相互观望,甚至寄希望于对方加大治理力度而自己搭便车,这种现象也存在于污染企业之间。殊不知环境具有连通性,为了一己私利,罔顾环境保护,必将害人害己。对此,应加强合同契约、个人信用记录、监督执法和司法介入。同时,建立健全道德文化层面的行为规范,促成社会普遍信任。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也许还存在侥幸心理而消极整改。或寄望于躲过督察和回头看,或寄望于蒙混过关。还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自我蒙蔽,寻找诸如整改要求不接地气、措施过头等借口,试图推卸环境治理与保护责任。当下环境治理与保护已经是一项政治任务,这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应当认清形势,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综上所述,消极整改的根本原因在于割裂地看待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出在认识上。应坚持“ 两山”理论,倡导天人合一、德人合一,补齐环境保护短板,着力构建环境、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加速推动“五位一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