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主持召开七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

28.11.2017  11:36

      11月27日上午,省委书记、七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刘赐贵主持召开七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改革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方向、勇于担当,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更深层次的改革,展现海南在新时代的新作为、新亮点、新气象,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

  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省委副书记李军,省领导毛超峰、王瑞连、张琦、胡光辉、肖莺子、肖杰、严朝君、张韵声、李宪生、李国梁、何西庆、董治良出席。

  刘赐贵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强信心和坚定决心。特别是明确提出“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为我们今后将改革推向前进、引向深入指明了方向。

  刘赐贵指出,海南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改革开放对海南发展至关重要。我们要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海南实际,统筹推进我省各项改革工作,扛起服务国家改革大局的海南担当。各级党委要坚定改革方向,大胆探索,充分展现海南在新时代的新作为、新亮点、新气象、新成效、新面貌;要抓紧提前谋划明年的改革计划,充分运用大研讨大行动的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推动改革,务求取得实效。各专项改革工作小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尽快确定明年各项重点改革的路线图。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思考、推动改革,综合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改革监督指导,齐心协力推动海南新一轮大改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代管制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法学会改革方案》。

  会议强调,要建立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代管机制,按照公开透明、易于监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强化指导监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把好监管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真正把好事办好。

  会议指出,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改革之一。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纠正偏差,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激发书记员队伍活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司法人员依法履职,领导干部要敢于承担压力、抵御干扰,为一线司法人员当好“主心骨”“定心石”。相关部门要细化分工、各司其职,加快构建符合海南实际的多位一体的权益保障机制。

  会议强调,长期以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从制度上加强对辅警的管理,推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要向改革要警力,用改革统筹执法力量,整合执法队伍;要向科技要警力,加快信息化能力水平建设,推动警务信息共享;向管理要警力,严格规范管理监督,加强教育培育,提升公安队伍和辅警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整体战斗力,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会议指出,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法学会改革,严格落实好中央有关精神,围绕优化职能、创新机制、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进改革,更好服务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