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好建议吗?海南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啦!

20.01.2020  22:51

    为了加强本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做好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全面提升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了《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的形式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0年2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群路21号

      联系电话:0898-6536397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什么是全装修住宅工程?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所称全装修住宅工程,是指交付使用前,套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灯具等全部装修并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安装到位的住宅工程。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所称交接验收,是指全装修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的质量验收和交接工作。装配式内装修,是指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部品和装配化施工为主要特征,实现工程品质提升和效率提升的新型装修模式。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本省分户验收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分户验收的综合监督管理,委托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分户验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是实施全装修第一责任主体,对全装修质量负首要责任,负责组织全装修工程建设实施、验收;做好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责任单位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等工作。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进行全装修设计,对设计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进行全装修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全装修监理,对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分户验收包括户内验收和公共部位验收

      户内验收内容包括:室内空间尺寸;.防水工程;门窗工程;顶棚与吊顶工程;墙饰面工程;楼地面饰面工程。

      细部工程;厨房工程;卫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内防火工程;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

      装配式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设备管线、装配式吊顶、装配式墙面、装配式地面、装配式厨房、装配式卫生间工程等。

      公共部分验收主要内容包括:屋面、外墙面施工质量;楼(电)梯、通道及地下室车库等公共部分质量等。

      分户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三)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五)国家和本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户验收程序与相关要求:

      1、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分户验收申请。

      2.建设单位组织制定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方案应包括验收单位各方职责和义务、验收小组成员分工、验收依据、验收内容、检查方法、仪器设备配置(应注明仪器型号、规格、校准有效期)、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等内容;方案应当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3.实施现场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应当逐户、逐间、逐段进行。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应按外墙(窗)淋水试验要求进行淋水检查。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分户验收小组应当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应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4.分户验收合格的,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在《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上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确认,其中施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加盖个人执业注册章。对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合格的,在出具《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时,应附上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前的分户验收记录及整改复查记录。

      分户验收相关要求

      1.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装修施工前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在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对屋面、楼地面、外墙(窗)及管道渗漏情况以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按交接验收方案的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附件4)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2.建设单位应在装修施工前对每种户型按设计文件要求设置样板房。建设单位宜以市场为导向,提供不同档次、风格的样板房,供购房者选择,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鼓励建设单位设置装修施工工艺展示区,以展示水电管线安装、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断面。样板房保留的时间自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者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不少于2年。

      3.样板房完成后,样板房所用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等应在其使用部位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的内容包括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装修施工单位应绘制样板房完工图,完工图设备材料表应包括样板房装修所用的主要材料、部品部件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生产厂名及其他内容;建设单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工程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

海南全装修住宅工程将实施分户验收
    海南省住建厅1月20日公布《海南省全装修住海南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