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09.08.2016  02:35

琼建管〔2016〕194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截止6月底,全省共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1638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检查中共检查项目2132个次,发现80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项目3个,存在违法分包行为项目1个,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项目71个,存在其他市场违法行为项目5个,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这一违法行为占违法项目总数近90%。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的违法行为,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投标资格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给予行政处罚企业16家,限制投标资格企业1家,罚款241.44万元(含个人罚款4.1万元)。

  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现将上半年我省查处的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屯昌公路分局经济适用房A3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屯昌公路分局,项目负责人莫泽东;施工单位为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万永虎;监理单位为海南华垦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郑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时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处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38445.25元,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处以罚款1922.26元,并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记不良行为记录。

  案例二: 洋浦新英湾安置新区一期A区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丹枫;施工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项目经理刘值;监理单位为海南华健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东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分包。 

  处理情况: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242563.75元,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案例三: 三亚陶然湾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为三亚大兴首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段景详;施工单位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熊胜平;监理单位为海南赛格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文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

  处理情况:禁止施工单位两年内参与三亚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案例四: 鲁迅中学三期“同心家园”十四期保障性住房4#、5#楼工程。建设单位为三亚江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钊华;施工单位为广东省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郭乐彬;监理单位为三亚卓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习学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

  处理情况:对项目经理郭乐彬处以罚款8000元,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案例五: 文昌晋唐海湾一期酒店8#、9#楼工程。建设单位为晋唐集团海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范钦淼;施工单位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连峰;监理单位为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朱国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620000元,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5000元,对施工、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取得施工许可。

  案例六: 陵水天赐南湾小区(东区)项目9#-16#楼及会所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海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翼南;施工单位为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汉强;监理单位为海南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夏晖。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552800元,对施工、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取得施工许可。

  案例七: 儋州市污水处理一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为儋州市水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正茂;施工单位为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育莲。监理单位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邢贞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393809.84元,对施工、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取得施工许可。

  案例八: 儋州市金通源实业有限公司(二期)教学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儋州市金通源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集强;施工单位为海南方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绍兴;监理单位为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海南分公司,项目总监庞梦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擅自开工建设。

  处理情况: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193000元,对施工、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取得施工许可。

   二、给予通报批评的典型案例

  案例九: 万宁中南芭提雅(A区)工程。建设单位为万宁中南城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徐洪杰;施工单位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倪卫平;监理单位为海南君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余迪威。

  发现存在的问题:(1)建设单位将消防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等专业工程肢解发包;(2)项目经理同时在儋州中南西海岸2.3期18#、19#楼工程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案例十: 东方碧海云天C地块工程。建设单位为东方广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傅志阳;施工单位为湖北南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峰;监理单位为海口黎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显红。

  发现存在的问题:(1)地下室防水未按图纸设计施工。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履职,施工单位参加监理例会人员均不是管理机构配备表上人员;(2)检查时监理单位仅一名监理员在场,监理旁站记录存在复制现象。

  案例十一: 万宁兴隆华侨农场中队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建设单位为万宁市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项目负责人马韶辉;施工单位为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雪飞;监理单位为海南航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林建明。

  发现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在省住建厅组织的执法检查中不配合检查,现场未提供检查资料,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受检资料。

  案例十二: 琼中县中兴小区(2013年公租房)工程。建设单位为琼中县住建局,项目负责人苏启清;施工单位为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运春;监理单位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熊胜峰。

  发现存在的问题:(1)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随意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陈登洲涉嫌提供虚假身份证、职称证书;(2)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审批,监理例会签到表存在代签、复制现象。

  案例十三: 文昌航天发射场配套区移民安置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航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原东升;施工单位为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实;监理单位为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靳国锋。

  发现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岗履职,项目部配备的管理人员变更超过50%,且未履行变更手续。

  案例十四: 文昌鸿嘉金龙湾(5#、6#楼、地下室)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南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毅施工单位为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卫华;监理单位为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陈立凯。

  发现存在的问题:(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不到岗履职,现场资料员不在管理机构配备表中,应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有关工程资料存在代签现象。混凝土浇筑记录内容数据虚假,无实际坍落度值。分项分部验收记录签名盖章不全。(2)监理单位总监长期不在岗履职,总监代表没有任职文件,部分监理通知单未回复,监理记录无签名。

  以上存在问题项目的责任企业要认真进行整改,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通报批评项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核实处理,于8月31日前将核查处理情况报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省住建厅将继续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管,对于不及时整改的责任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规从严处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