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省实施“路长制”警务机制改革成效显著
今年1月19日,在充分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海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路长制”警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健全完善“路长制”警务改革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成立了以公安局长为总路长,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局领导、交警、治安和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民警担任路管员的“金字塔”型组织架构,按照辖区划分和管理需求,做到“一路一长、交通与治安一起抓”。
仅4个月时间就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共确定各级路长和路管员3646名,管理重点路段585条,通过整合交警、治安警、刑警、特警、旅游警和社会联防等资源,保持路面警力充足,做到处处见警灯、时时见警察,社会治安防控的覆盖面明显加大。
全省已设立286块“路长制”公示牌,主动公开路长、路管员姓名、工作范围、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各级路长、路管员不间断地在路上执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在行动、警察就在身边、安全就在身边,增强了警民血肉联系,进一步构建了和谐的警民关系。
“路长制”实施以来,全省道路交通和社会面治安防控相互融合、优势互补,补齐了社会治安治理短板,对社会面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路面、街面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今年1至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5.18%、16.48%;路(街)面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0.7%、7.6%。特别是今年春节期间,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取得了近五年来春节安保工作的最好成效,全省110接到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50%,治安类警情同比下降10.3%;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3.3%、62.5%;今年春节期间全省高速公路的车流量比往年增加了30%,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0%,没有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路长制”重点针对全省道路交通和治安突出问题,实行“一路一长”、分级管理、包干负责,坚持职能重组、流程再造、资源整合,积极构建“一警多能、多警联动、齐抓共管、快速反应”的新型警务机制,不断提高路(街)面交通和治安管理服务水平。
各地公安机关屯警路面街面,提前备战,提前预警路障和交通信息,动中处警,确保城市道路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有效提升了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一旦发生交通或者治安紧急事件,处置时间由过去的1至2小时缩短到最快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