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初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20.08.2016  02:02
  

琼建村〔2016〕209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16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初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根据《海南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我厅于7月组织开展了2016年农村房危房改造初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7月底,我省下达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5万户,已开工30756户,开工率88%,竣工7088户,竣工率20%。总体进度一般,部分市县未能按要求于7月底前全部开工。

  资金方面已落实12947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31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62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80029万元。资金基本到位。

  二、主要特点

  (一)提早部署落实,明确责任分工。 农村危房改造是我省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机构,认真组织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十三五”规划,明确政策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做到组织保证、责任明确、资金到位。各市县农村危房改造行政主管部门都能及时完成并上报各类实施方案(规划),按时汇报工作进展,随时报告存在问题。

  (二)落实省委精神,开展精准扶贫。 各市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制定精准扶贫方案,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住房最危险的农户,精准发力,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危房改造步伐。设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档案台账,采取“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办法,实施精准帮扶改造。对没有能力进行改造的农户,各市县因症施策,加大帮扶力度,力保按时完成贫困户的危房改造。例如:琼中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新建)的增加补助4.5万元/户,修缮加固的增加补助2万元/户,对2011年至2015年已进行修缮加固,今年再重建(新建)的也补助4.5万元/户。

  (三)增大配套资金,加大帮扶力度。 各市县均按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配套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截至7月底,各市县落实的配套资金达80029万元。各市县的帮扶力度比往年都有所增大。例如:陵水县今年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方式,每户建设60平方米平顶房,政府全额出资,县政府户均配套10.7万元。新建房屋内部配备卫生厕所、卫生厨房,提升房屋居住功能;外部实现风貌统一,色彩协调,体现地方民居建筑特色。

  (四)推进农房报建,管控建筑风貌。 各市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6]165号)精神,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特色风貌建设的通知》(琼建村〔2015〕93号)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报建和风貌管控工作。依据《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制定农村建房报建实施办法和审批程序。依据《海南国际旅游岛村庄特色风貌规划建设指引》,结合本地区风俗风貌和民居特点,编制一批安全、经济、实用、美观、抗震的住宅建设方案免费提供给农户使用。海口、三亚、儋州、万宁、琼海等市县已全面开展农村建房报建,其他市县也正逐步推开。琼中县以自然村为单位统一农房风貌,五指山市、陵水县对按程序报建并采用政府推荐建设方案的奖励1万元,昌江县奖励5千元。

  (五)培训建筑工匠,提高建设质量。 各市县充分认识农村建筑工匠是农村房屋建筑施工主体,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水平对于确保农房质量、加强农房风貌建设、拓宽农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均能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组织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通过集中授课与现场教学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的业务指导。去年下半年至今,已有万宁、保亭、屯昌、白沙等市县举办多期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班,共计培训农村建筑工匠2000余人次。今年7月10日在白沙县七坊镇举办的培训班,课堂授课后立即前往高石老村“美丽乡村”整村推进的施工现场,由专家结合实际进一步讲解相关知识、技术要点和注意事项,专家学员互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一)总体进度稍显滞后。 按要求各市县需于7月底前全部动工建设,截至7月底,开工情况较好的是三亚、文昌、儋州、五指山、琼中和定安等市县,开工率比较低的是白沙、澄迈、陵水和临高,均不足80%。

  (二)农房报建成效欠佳。 土地权属认定进展缓慢、村庄规划不够科学等问题制约农房报建工作,影响村庄规划实施和农村建筑风貌管控。

  (三)基础数据欠缺。 主要是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情况掌握不够准确,对农户的改造意愿调查不够细致深入。澄迈县开工率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地农村风俗习惯今年不愿改造。

  (四)档案收集录入迟滞。 农户纸质档案收集不及时,不齐全,网上电子信息录入率较低。在检查的18个市县中,没有一个做到纸质档案收集、危房实施改造和网上数据录入同步。

  (五)执行政策不够严格。 没有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家庭最贫困、房屋最危险”的政策确定补助对象,致使群众有怨气。近期有三亚、澄迈、临高、乐东等市县的群众通过上访、信访或电话反映此类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工程进度。 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早,任务分配早,资金下达早,但是整体工作推进慢。鉴此,各市县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作为,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3.5万户年度任务。目前进度滞后的白沙、澄迈等市县应加强研判,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把握危改实质,严格执行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质是帮助本地区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各市县要依据农村危房存量,综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界定补助范围,科学认定补助对象。新建房屋要严格执行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有关标准,面积和装修水平不应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住房的中等水平。

  (三)突破制约瓶颈,推进农房报建。 农房报建是落实村庄规划,加强风貌管控的重要手段,各市县要协调规划、国土、农林等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6]165号),按照《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简便易行的农村建房申报审批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和奖励措施,为农户报建提供便利。特别是要深入研究解决制约报建工作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房屋质量。 工程质量问题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市县职能部门必须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关,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举办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员等各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培训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规范档案管理,及时准确收录。 各市县应按要求及时建立农户档案,并准确地将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减少错误率,提高准确率和完整率。现阶段要抓紧调查录入“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经济状况信息,重点是核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基数,进一步核实“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总数,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六)加强廉政建设,解决热点问题。 各市县要继续完善危房改造中各项管理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自然村、行政村、镇政府、市县危改办四个环节公示制度,在补助指标的分配安排等热点问题中,要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各市县要把反腐倡廉贯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始终,严禁以利益做交换确定危改对象,严禁借确定危改对象的名义吃、拿、卡、要。要对群众反映和审计暴露的补助指标分配、工程质量等问题要深入调查、切实整改,及时反馈。并追究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