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向全省农场养殖企业发公开信 呼吁不要使用货车载人

08.07.2022  20:10

  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集中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同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全省农场、养殖企业发布公开信,呼吁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规范运输,不将生产用工业务、运输业务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使用货运车辆运送务工人员,不超员载人。否则,将根据情形对车辆驾驶人分别处以记3-12分,罚款200-2000元处罚,甚至判处危险驾驶罪刑罚。一旦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雇主也将被判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等刑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雇主与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附:

致全省农场、养殖企业的一封信

全省的农场、养殖企业朋友们,你们辛苦了!

  一直以来,你们扎根海南这片热土,为追求美好生活勤劳奋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全省公安交警向你们致敬!

  当前,我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许多家庭因为交通事故失去亲人,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重新返贫。近三年来,全省农村地区发生道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近三年的总数的45.94%、59.13%,其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近三年总数的61.54%、58.54%。近期,澄迈县又发生一起拖拉机违法运送务工人员侧翻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利用货运车辆为农场拉载工人,教训尤为深刻。

  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载客汽车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无证驾驶等易肇事致祸违法行为。请和我们牵起手来,讲文明、规范行、保平安,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请你们依法组织安全生产,规范运输。不将生产用工业务、运输业务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您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旦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还将被判处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请你们规范荷载,以人为本。不使用货运车辆运送务工人员,不超员载人,否则,将根据情形对车辆驾驶人分别处以记3-12分,罚款200-2000元处罚,甚至判处危险驾驶罪刑罚。一旦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将还将被处以交通肇事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雇主也将被判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等刑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雇主与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既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省交警将做好自由贸易港的护航者和服务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时刻接受您的监督。

  衷心祝愿企业安全发展,祝愿每位员工平安幸福!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