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暨工会法律部长会议在京召开

08.12.2015  11:56

  ——我省首次入选“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12月1日,“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暨工会法律部长会议在京召开,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出席并讲话,司法部党组成员韩亨林宣读《关于授予万小荣等10名律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的决定》。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省总公职律师、海南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副团长张红伟荣获第五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实现我省律师获此殊荣零的突破。

        会上李玉赋强调,各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和服务工会改革创新,更好地吸引和凝聚职工群众,把他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李玉赋指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既是工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又为工会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目前全国总工会正在有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以此带动工会系统改革创新,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更好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各级工会要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立足做强基层工会、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勇于自我革新和责任担当。要坚持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自觉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努力形成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良好局面。

  李玉赋强调,各级工会要挖掘自身潜力,加快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工会专门人才队伍和法律工作职能部门建设,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借助社会资源,加强与司法、律协等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合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职工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推进工会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

      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刘国中主持会议。全总书记处书记郭军、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出席会议。

        据了解,“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于2006年发起,旨在选树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贡献突出的律师。活动每两年举办1次,迄今已举办五届,每届评选10名杰出律师。据悉,下一步主办方还将对符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条件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