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于2004年12月15日至19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深圳市残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维权部主任及信访工作专职干部。我省由黎世章副理事长及杨昭煜助理调研员参加会议。中国残联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的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国务院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副理事长申知非等领导出席了会议。王新宪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中国残联维权部副主任薄绍晔作了题为《提高认识,奋发有为,开创残疾人信访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同志对会议作了总结。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王月宗同志出席了这次会议,并通报了全国的信访工作情况。
会议的主要内容:会议总结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以来残疾人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做好新时期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讨论审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意见》,《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管理的意见》。会上,安排了7个省市(区)作了工作交流,对在残疾人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省的文昌市东阁镇人民政府、琼海市残联专职信访干部王亮、澄迈县美亭司法点司法员李述发分别被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会议的主要精神:会议在工作回顾中认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迅速发展的五年。各级残联信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辛勤工作,在听取残疾人呼声、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和制定政策的依据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会议认为,残疾人信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当前残疾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一是生活贫困,缺乏保障。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以及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受到限制,造成相当部分残疾人生活十分贫困,社会对残疾人救助不力,来信来访的残疾人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反映此类问题。二是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问题已成为近些年来贫困残疾人生存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当前,因取消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引发的矛盾已经由部分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及县城蔓延。因这个问题进京上访的,每年都有几十批,而且逐年呈上升趋势。三是涉法信访问题。从中国残联今年的统计情况来看,反映诉讼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申诉难、要求法律援助的情况分别占来信的22.5%和来访的34.7 %。一方面,随着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要。涉法信访案件的形成,既有人民法院工作方面的原因,也有上访人主观认识方面的原因。四是就业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国家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才劳动力增多,社会就业压力增大,在人才市场的竞争中,残疾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原先作为安置残疾人就业主渠道的福利企业因种种原因呈萎缩趋势;分散按比例就业在推进过程中困难重重;残疾人个体从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缺乏资金技术支持;农村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放贷率低;社会中存在对残疾人就业能力的质疑和歧视。五是城市拆迁改造、农村征用土地造成残疾人利益受侵害问题。随着城乡发展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政策的变化,以及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一些忽视残疾人的特殊困难,甚至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凸现出来,直接影响到残疾人的生存。在这些问题中,残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维权道路更加坎坷。
会议指出,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容回避,要认真解决而不可敷衍推诿。残疾人信访工作任重道远。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和历史责任感,下定决心,知难而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面貌,迎接新的考验,开创残疾人信访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分关键的时期。未来几年信访工作的任务很重,这是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和全国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残疾人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抓住机遇,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注重信访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建设,着力解决关系残疾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三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是进入新世纪中国残联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重要的信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意义重大而深远,为此,现就我省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三个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益群体日益多元化,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需求的多样性也日益突出,信访是残疾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信访工作是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残联是残疾人的组织,代表广大残疾人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愿望和需求,维护他们的权益,是各级残联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残联的立身之本和成立残联的宗旨所在。信访工作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是加强残联与残疾人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三个意识:一是政治意识,各级残联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残疾人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好地肩负起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的责任。二是全局意识,各级残联的残疾人信访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国残联整体部署和要求的结合点,在谋划全局中谋好一域,深入研究如何处理好广大残疾人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研究如何见微知著,未雨绸缪,科学地把握事物发展趋向。以此找准位置、发挥作用,立足本职、服务全局。三是责任意识,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扎实工作,认真负责地对待残疾人的每一封来信、每一次来访,认真负责地协调解决信访残疾人提出的实际问题,认真负责地反映民情民意,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落到实处,让党委、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
(二)进一步将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政府信访工作的大局。残疾人信访工作是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残疾人信访工作与省市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将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政府信访工作的格局中统一规划、部署。各级残联要积极主动地与政府信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争取他们对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支持与指导,逐步形成机制。
(三)认真解决信访残疾人反映的问题。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立足点放在促进为信访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上。一是要带着深厚感情开展工作。要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问题,不能“推、拖、挂”,更不能“冷、横、硬”。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把残疾人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设身处地对待残疾人信访反映的问题,满腔热情地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二是要利用法制手段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信访工作中,涉法信访的比例逐年增高,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残疾人权益已成为重要课题。要将信访工作与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结合起来,主动与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及维权示范岗建立密切联系,配合他们做好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是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认真处理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各市县残联,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规范在信访工作中的工作程序,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信访问题的受理、交办、转办到催办、督办和办结反馈,都要制度化、规范化,并自觉地接受残疾人的监督。
(四)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对残疾人信访工作的投入。
各市、县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残疾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邓朴方同志和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的要求,继续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信访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要按照中国残联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的组织机构。海口、三亚要设立维权工作部门,县和县级市残联要指定或配备一名专职信访干部,主要负责信访工作,各市、县残联要有一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信访问题的处理机制、信访问题协调机制和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机制。三是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工作环境。各级残联,要尽可能满足信访工作所需经费,要努力改善办公设备和条件,要逐步实现全省信访信息联网。各级残联要充分考虑到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从政治上关心信访干部的成长进步,从生活上帮助信访干部解除后顾之忧,要切实落实专职信访干部的岗位津贴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注重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信访干部要适应新形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牢固树立为残疾人的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