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综述

19.12.2017  05:28

 

海南人大网消息(周红艳)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福建厦门召开。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通报内务司法委员会2017年主要工作和2018年工作初步考虑,副主任委员汪毅夫、邓昌友、秦光荣、赵正永、强卫、张毅、李慎明、何晔晖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各室主任、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以及23个省、5个自治区、19个省级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和同志共160多人参加会议。我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刘华、司法处副处长周红艳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本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和各省(区、市)人大内司委在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今后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各省区市人大内司委在大会上或小组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并提供了会议交流材料。

一、马馼同志讲话要点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在会上作了讲话。她就五年来的工作谈了一些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内务司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常委会工作部署在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由党的宗旨和我国的国体决定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立法和监督工作,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改进工作,解决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与时俱进,是做好内务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与时俱进,首先要从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国情。我国最大的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内务司法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思考和谋划,都不能脱离这一基本国情。坚持与时俱进,内务司法工作就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四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是做好内务司法工作的着力点。立法工作要讲求质量,监督工作要提高实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首先要选好工作重点,并找准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团结协作。坚持团结协作,是做好内务司法工作的基本方法。内务司法工作涉及面宽,联系部门多,工作任务跨度大,政治性专业性强,工作机构 力量 不足。“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坚持团结协作,才能做好内务司法工作。

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初步考虑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介绍了2017年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情况。2017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届内司委的各项任务。在立法工作方面,一是牵头起草慈善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如期将三个法律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二是提请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草案,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修改后向常委会提出草案表决稿。三是对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家庭暴力法、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议案提出审议意见。四是参与社区矫正法起草,以及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的修改工作。在监督工作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复议法等五项执法检查。二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11个专项工作报告。三是对妇 女人 身、财产权利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家庭暴力,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明年工作,要在今年工作基础上,再接再厉,把整体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立法工作方面,争取尽快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监督工作方面,将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将开展“七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以及慈善法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

三、各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主要经验和特点

各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主要经验和特点: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届以来,各省区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方面,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禁毒条例、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司法救助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法规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本届以来,各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按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协助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着重加强了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问题解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的监督,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殡葬管理工作情况、军人优待抚恤工作情况、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以及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等。

(三)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服务 能力

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涉及政府内务部门如人事、监察、民政以及法检“两院”,业务性、法律性、专业性强。各省区市人大内司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干部交流轮岗、委派干部出省出境学习等方式,大力培养干部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对开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