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扩大) 学习会上的讲话

31.10.2014  16:11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罗保铭同志10月26日在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这是一个初步的学习,今后我们还要按照保铭书记要求反复学习、深入学习。下面,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就省人大机关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 理论 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这也标志着我国开启了法治建设新阶段,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法治建设有望进入“新常态”。

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深化改革、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这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两个“轮子”,充分说明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立法是前提。我们人大,特别是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机关,应该在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是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罗保铭书记提出的四点要求,迅速兴起学习全会精神的热潮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罗保铭书记讲话精神是当前全省各级人大的重大政治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全体党员要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保铭书记讲话精神的热潮。要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理解、深刻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

学习活动要从省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抓起,要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和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的精神和罗保铭书记讲话精神,要反复学、反复思考,准确地领会精神实质,要达到保铭书记提出的学懂学透,入脑入心,要将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化道路的坚定信念。机关各党支部要将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罗保铭书记讲话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 内容 ,抓紧抓实,学深学透,学习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大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创新学习,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领会全会精神,真正做到内化于心,落实于行。

三是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省人大各项工作

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工作。全会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首要任务,立法工作大有可为。我们今年的立法工作完成情况比较好,特别是围绕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在保铭书记的直接指导下,及时修订了林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条例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办法,林地管理条例和土地管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破解了一些制约改革开放的突出问题。我们要继续发挥立法在海南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使立法的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

要围绕立法规划的实施,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确保重要法规项目按时完成。要提高精细化立法水平,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的监督,坚持围绕省委工作中心,围绕影响海南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项目;要坚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形式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扩大监督影响的广度和深度;要克服和避免出现“检查轰轰烈烈、审议认认真真、整改拖拖拉拉、结果遥遥无期”的虎头蛇尾现象,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推动海南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会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法治建设的重大信号,说明保障宪法的正确实施已经提高到新的高度。我们要充分领会中央的要求,通过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促进依法执政、依宪执政。

第三,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要围绕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改进和创新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海南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人大如何加强对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监督,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要加强工作监督,除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外,还要加强工作视察,必要的时候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通过人大监督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办案,进而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维护司法公信力。要加强人事监督,做好司法机关拟任人员的任前考核工作,除了考核其法律知识,把握好任职条件和标准外,还要对拟任人员的司法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把好任前考察关。

要强化监督司法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将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一方面避免暗箱操作,杜绝影响和干预司法工作现象,维护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监督,避免消极不作为、监督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通过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之间的配合与协同,形成监督的常规机制和高压态势,确保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

第四,进一步推进全民守法。省人大机关的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增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坚定性。要特别强调加强和改进海南人大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把握舆论导向,灵活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海南人大网站和海南人大杂志这两个平台,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通过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的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本届人大换届以来,我们对法治宣传工作有了很大的加强,但也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现在离年底还有2个月,在昨天的会议上,保铭书记对扎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做了强调。具体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11月份常委会将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同时明年的省人代会已经进入实质性的筹备阶段,这些工作的顺利完成,都需要机关各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希望大家通过学习,更加自觉地将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在人大工作实践中,把精力集中到年底的各项工作上,确保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科学立法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具体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