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不要忘了“后付费”

11.06.2014  10:47

  “先看病后付费”这一便捷的诊疗服务模式自2013年10月31日在海口推行以来,有效简化了群众的就医结算模式,经过扩点实施,我市决定自6月10日起,在市属5家公立医院全部住院病房,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本报6月10日2A版)

  海口市属5家公立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这是一次惠民的医疗改革,符合百姓的期待,契合政府改善民生的承诺。

  新的模式可贵之处在于,它打破了“先交押金,后看病”的老规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减少了以往一些患者没钱就被停医停药的无情局面。

  一言以蔽之,推行诊疗新模式,就医手续简化了,患者压力缓解了,可谓好处多多。一是有助于医疗机构树立良好的形象。医疗服务不再以收费作为前提,有望使医院转变角色定位,逐渐转向以患者为主。这将拉近医患距离,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二是能保证患者及时就医。医院不会因为患者一时交不起钱,就将其拒之门外。同时,在治疗期间给了患者一个筹钱的时间,缓解了重病大病患者家庭的短期压力。

  那么,如果患者治好病拍拍屁股走人,怎么办?如果患者确实很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自付的部分,怎么办?必须得承认,医院有可能陷入欠费的压力中。因此,“后付费”如何落实,才是这一新模式能否得到长期有效执行的关键。

  笔者认为,“先看病后付费”模式要良性运行,完善的制度、配套的措施必不可少。首先,新模式需要财务支撑和制度保障来护航。如果“先看病后交钱”让医院陷入追费的繁琐中,显然是不合适的。政府可做的是,从财务上尽量少让医院垫付,可根据往常年度总额提前支付给医院,以减轻医院垫付的压力。其次,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来保障。我们看到,海口之前的试点没有发现恶意逃费现象,但如果没有严格的措施,万一出现恶意拖欠,将打击医院实施这项惠民政策的积极性。个人信用需要制度去呵护,海口要尽快完善“先看病后付费”不良记录预警,将享受这一服务却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失信者列入“黑名单”,不得继续享受该项惠民政策;对守信者给予褒奖,实行下次就诊手续简化、费用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无疑,“先看病后付费”是医疗改革一个值得肯定的方向。我们仍需不断努力,让患者得实惠,让医院没压力,给守信者褒奖,给失信者惩处,才能让这一诊疗新模式既叫好又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