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比国家规定高出75元

14.08.2015  15:25

  8月13日上午,2015海口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市政府举行。据悉,海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45元,比国家规定高出75元。

   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逾11亿元

  会议上,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程金森介绍,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方面,2015年1月-6月,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9459.67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156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791.41万元,增幅21.07%。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23719.94万元,比上年增加14032.32万元,增幅12.8%。

  截止2015年6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共418243人,比上年增长34239人,增幅为8.92%。参保离退休人员9762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3821人,增幅为4.08%。另外,根据《关于2015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的通知》,海口市已在4月15日前完成了全市81850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任务,人均调增181元。

   基础养老险标准比国家规定高75元

  城乡居民方面,程金森介绍,2015年7月海口市政府出台《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把原来按户籍划分的新农保和城镇居保2个制度进行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了原来险种过多和城乡差别的问题,农民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待遇标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也全部实现了统一 。

  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海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发放的养老金金额已达到1400万以上。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45元,这个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每月70元高出75元。根据政策规定,此标准也会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哪些对象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凡具有海口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社会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口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社会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 、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