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海医附院违背承诺 迫交3000元住院押金

10.05.2015  02:14

  颜先生交纳押金票据(南海网记者 刘培远 摄)

  “医院对外承诺先看病后付费,我完全符合条件,但我在看病时,收费员却强迫让我交纳住院押金。”5月8日,陵水的陈女士向南海网反映,她在7日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时,遭到收费员强迫交纳住院押金。

  5月9日,医院收费处回应,当时双方未发生争执,可退还押金。

   投诉:医院未履行承诺逼迫患者交纳住院押金

  据患者亲属颜先生说,5月7日他陪母亲陈女士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陈女士属于退休干部职工,按医院对外的承诺,陈女士不用交押金就可住院看病。可是颜先生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强迫他交纳3000元押金。“当时,我们手上只有2000元的现金,但收费员逼迫我必须交够3000元才能办理住院手续。”颜先生表示,自己的母亲符合医院“先看病后付费”条件,如果当时是急性病,必定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

  “与我一样的同事在这个医院都不用交押金就能先看病,但我们交了2000元还不行,必须交够3000元的住院费,才能办理住院手续看病,医院向社会的‘先看病后付费’的承诺哪里去了!”陈女士显得愤愤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