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钱花入邻居家盗4000元 万宁16岁少年被拘役5个月

04.06.2014  12:00

      【原标题】入邻居家盗4000元16岁少年被判拘役

      16岁少年黄某,因缺钱花潜入邻居家盗走现金4000元,被公诉机关起诉至万宁法院,但其缺少合适监护人。对此,万宁法院近日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依法判决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500元。

      被告人黄某平时喜好打游戏机赌钱,因缺钱花两次潜入邻居家中,盗走现金4000元,被公诉机关起诉至万宁法院。万宁法院在调查中发现,黄某16岁时父亲去世,其母为越南女子语言不通无法交流,不适合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为此,办案法官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认为未成年人黄某的堂兄同黄某关系密切,符合作为合适成年人的条件,便指定其为黄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应诉。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处。(记者梁振文通讯员冯泽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