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海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 将建5个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
本报海口11月23日讯(记者马珂)今天,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为缓解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详细改革与发展措施。
《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意见》提出,加强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综合(中医)医院儿科和学校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7年-2020年,要建立5个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每个县域内至少建立1个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到2020年,全省建立畅通、安全、有效的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通过引进和招聘快速补充儿科人才队伍。实施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项目。
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50%,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医保支付范围。
在薪酬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对儿科医师和护士要给予政策倾斜,优先考虑。鼓励各单位建立儿科和产科岗位专项津贴,儿科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应保持在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的前列。
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
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全面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医疗健康扶贫政策,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