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通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7名村官私分56万土地款

03.09.2015  12:53

      原标题:儋州通报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件

      7村官私分56万土地款

      8月27日,儋州市纪委下发《通报》,对近期查处的和庆镇罗便村干部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牟利问题、排浦镇排浦社区干部违规转包民生工程捞取好处费问题等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件。

      《通报》指出,2011年5月至11月间,时任和庆镇罗便村党支部成员林大泽、符海州、王廷真、陈宝、陈育超、方兵、符玉娇等7人,非法转让25.25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给他人,并私分土地款561097元。2015年8月,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林大泽、符海州、王廷真、陈宝、陈育超、方兵、符玉娇等7人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7月,时任排浦镇排浦居委会党支部成员陈三登、李珠文、林儒良、李珠永、陈莲风等5人,未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擅自转包该居委会负责的石料供销工程项目,共收受好处费50万元。2014年11月,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陈三登、李珠文、林儒良、李珠永、陈莲风等5人开除党籍处分。目前,司法机关正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