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 4万农民改称市民

09.02.2015  11:29

      原标题:儋州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

      4万农民以后改称市民啦

      儋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获批。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江苏、安徽两省以及宁波等62个城市(镇)最终脱颖而出,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儋州推进租房或购房、就业或创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兰洋镇、光村镇“产城融合”。到2017年,儋州转化农业人口为市民人数达4.15万人。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方案》明确,试点单位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各试点要在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同时,为了确保各试点地区完成任务和目标,国家发改委将对试点工作加强跟踪监督,开展年度评估考核,并建立试点动态淘汰机制。

      儋州转化农业人口为市民  人数达4.15万人

      儋州市是海南西部正在快速崛起的中心城市,2013年常住人口103.8万人,户籍人口98.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1.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9.9%。

      《方案》要求,儋州要以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重点镇行政管理创新为重点任务,实现“人——地——资源——项目——制度”的联动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到2017年,儋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54%,转化农业人口为市民人数达4.15万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转化农业人口为市民人数达5.19万人。

      推进租房或创业等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根据《方案》,儋州将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进租房或购房、就业或创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建立完善的“政府+金融机构+社会资金+家庭投资”的投融资模式,解决城镇化资金瓶颈问题。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决算,统筹儋州投融资试点建设。依托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棚户区改造融资。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试点。

      同时,重点加强兰洋镇温泉休闲产业和光村镇雪茄种植加工产业的发展提升。集中发展休闲、旅游、度假、养老产业集群,增强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促进农业人口转移。建设配套公共设施,提高城镇公共服务水平。

      此外,推进强镇扩权试点、探索新型城镇化“多规融合”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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