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地税人员帮人办过户“赚外快” 事没成钱花光

14.10.2014  11:18

  买了房子想办过户手续,自己没时间也不熟悉流程,他便通过朋友找到了儋州地税局一名公职人员“帮忙办”。可地税局在职公职人员收了16.5万元一年后,事没办成钱也没退。10日,家住儋州的邓先生向警方报警称自己遭人诈骗了。该名儋州市地税局退休人员邓先生称,自己不是在诈骗,现在仍在想办法给他办。

  邓先生介绍称,去年他向人购买了位于儋州市那大镇胜利路的一栋房子,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自己那时候没有时间,也不知道办理流程。于是去年9月份,邓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儋州市地税局的一名公职人员谢某胜。

  邓先生称,和谢某胜接触后,对方称花16.5万元,就可以把整个手续办完整,拿到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去年10月31日,邓先生向谢某胜的银行账户里打入16.5万元,谢某胜为邓先生出具了一张收条。

  谢某胜在收条里写明,在正常情况下三个月半时间就可以办好两证交给邓先生,同时该收条自然作废。然而隔了数月后手续仍未办好,邓先生便开始不断地催促谢某胜尽快办理,可每次谢某胜都对他称很快就可以办好,但事情一直未见办好。就这样,时间拖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了。

  10日下午,邓先生向儋州警方报警。目前,儋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已受理此案。

  1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已经退休数月的谢某胜。谢某胜向记者介绍称,邓先生当时因为没有时间、不熟悉流程所以找到了他,而自己正好又熟悉这方面的业务便答应帮忙办理。当时自己评估了办理邓先生房产过户手续需要花费的费用后,确实也收取了16.5万元这笔钱。

  谢某胜称,当时本来应该很快就可以办好手续的,但是因为中间房产交易双方对接方面没有做好,所以拖延了一段时间。谢某胜称,当时自己经济上被动,所以就使用了这笔钱,也导致事情只办了一半,没有继续办下去。

  记者问谢某胜当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做这种事合适吗时,谢某胜称,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工作量少,为了给家里多赚点钱,就想到了做点副业,按照当时的行情,如果他帮邓先生办好了手续,自己可以从中赚取数千元,自己并不是想去骗邓先生。

  记者拿着谢某胜开具给邓先生的收条找到儋州市地税局局长柏家舟时,柏局长向记者表示,谢某胜在退休前,在单位里工作作风就不好,当时他就想处理谢某胜。但谢某胜在数月前主动申请退休,所以对于此事他也只能建议邓先生走法律程序去处理。(记者 王龙风)

   对话谢某胜

  记者:办事的钱去哪里了?

  谢:钱我有用拿去办事了。

  记者:自己也有花钱的地方就把他的钱用了是吧?

  谢:对啊,如果我有钱肯定不会动他的钱。

  记者:是不是16.5万元里有些钱是作为办事的手续费?

  谢:就是办证费用,多余我就赚了,当时算了可以赚几千到一万元。

  记者:你当时考虑到办这事不影响工作还可以赚点钱给家里花是吧?

  谢:公务员肯定不能做其他的工作啊,也是实实在在帮人家,我赚的钱少。

  记者:你应该不止帮他一个人做过这类的业务吧?

  谢:是啊,讲这个不好吧。不用讲别的啦,就讲这个人嘛,最后帮他办好就行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