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中小学幼儿园1月15日起放寒假

08.01.2021  11:22

  市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会议现场。

  1月7日下午,记者从儋州市教育局组织召开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工作会议获悉,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校历原定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1月23日现调整到1月15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全部放假,放假后不再安排学生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高三年级学生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必须由学校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开学时间暂按校历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其中,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2月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中职学校开学时间为2月27日至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

  记者还了解到,鉴于国内疫情发展的最新形势,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儋州市教育局坚决贯彻“两减少一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总体要求,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每天将安排人员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并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此外,儋州各级各类学校还要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消杀管理以及做好食堂环境监测、餐厅开窗通风、工作人员卫生及健康监测并佩戴口罩、餐用具清洗消毒、常备防疫用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师生个人外出进入农贸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戴口罩,测体温,避免用手直接触摸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加强“人”“物”同防,学校食堂慎购或尽量不购冷链食品,若采购需索要相关证件,并做好登记。

  儋州市教育局要求市职校要特别关注在省外实习的学生动向,做好跟踪和防控工作,规范实习生管理,外出的老师和学生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加强基本防控知识学习,增强防控能力。寒假期间人员尽量不出岛,如特殊情况要出岛的,学校做好寒假出岛报备、登记、返琼报告工作,还要督促并跟踪寒假出岛的人员做好返校前自我14天健康监测。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